城市和鄉村的主要區別在于城市有一套聯網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鄉村向城市的過渡就是完善這套設施的過程,表現為城市建設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規劃建設階段,二是運行管理階段。黃島目前還處于規劃建設階段,其主要矛盾是城鄉關系,表現為征地拆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敷設、景觀塑造改造、城市生活方式導引等。
黃島把城管、環保、文化等六個領域的執法綜合起來,集中精力解決主要矛盾,取得了相應的效果,說明“黃島模式”是適應目前的發展階段和運行水平的,值得肯定。
城市管理是行政管理在城市的投影。綜合行政執法是與行政管理相對應的,城市管理執法是與城市管理相對應的。凡是影響城市正常運轉的行為,都屬于城市管理執法的對象。
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當前倡導“放管服”的大背景下,行政管理就是服務,執法和服務要有機結合。如果管理服務達到最優,執法事件應該為零;反過來執法事件為零,說明管理和服務就到位了。所以,行政管理的發展方向是強化管理和服務,規范執法行為,減少執法事件的發生。
因此,建議將行政執法與社會信用體系相結合。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把相應的行政處罰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現與公安、金融、運輸、稅務、社保、醫保等領域信用體系聯網,讓違法行為無處遁形,讓執法隊員跳出面對面“撕扯”的泥潭。
同時,要創新思維,為綜合執法尋找立法支撐。目前綜合執法上位法空白,應鼓勵有一定立法權的地區推動地方立法。黃島區可以利用新區先行先試的優勢,走在前面。
責編/王坤娜 美編/于珊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