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時期晉商的巨大成功,在于他們能夠順應時代、銳意進取,用誠實守信、效率優先、注重秩序、利益激勵等先進理念去約束自身的商業行為,從而鑄就了中華文化的瑰寶——“晉商精神”。這種精神自始至終貫穿于晉商的經營管理制度、商業道德倫理和企業文化的發展過程之中,是晉商之魂。
【關鍵詞】晉商 晉商精神 社會價值 【中圖分類號】D648 【文獻標識碼】A
從明朝初期的興起到民國中期的衰落,在稱雄商界500多年的時間里,晉商舉商貿之大業,奪金融之先聲,執近代金融界之牛耳,票號匯通天下,以其雄厚的資本財力、先進的經營管理制度一舉成為當時中國“十大商幫”之首。晉商表現出的誠實守信、注重效率、遵守秩序等優秀道德品質,不僅是晉商的成功之道,也是中華民族的精神文化寶藏。
“晉商精神”與當代社會價值準則有很多契合之處
2016年1月,李克強總理在山西考察時說:“晉商不僅創造物質財富,更有精神財富作為支撐。誠信進取的晉商精神是山西人的品德,也是華商精神的精髓。”概言之,晉商精神包括的誠信精神、效率精神、秩序精神、合作精神等內容,與當今社會所追求的法治、正義、效率、秩序、誠信、自由等價值準則有很多契合之處,也蘊含著現代法理學的基本價值內涵。
首先是“誠實守信”的精神。晉商注重誠信精神,將“首重信,次講義,最后才是利”的誠信精神發揮到極致,以明清時期晉商首創的票號業為例。190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北京陷落。慈禧太后攜光緒皇帝倉皇逃出北京,貴族官員們紛紛逃往上海等地避難,所持的北京票號票券要求在上海兌換現銀。在社會動蕩的情勢下,“蔚豐厚”(是山西平遙“蔚”字五聯號之一)北京分號掌柜、山西平遙人李宏齡審時度勢,做出“蔚豐厚”票號主顧可以兌換現銀的決定,其他票號亦紛紛效仿之,“至是之后,信用益彰,即洋行售貨,首推票號銀券最足可信,分莊遍于全國,名譽著于全球”,晉商的商業信用可見一斑。隨著近代法治精神的發展,誠信已成為現代法治建設中的重要精神之一,誠信與現代法理的關系直接影響法律的社會實效。在法治中國的建設過程中,推進誠信建設既是保證法治實效的前提條件,更是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管理模式創新的題中應有之義。
其次是“效率優先”的精神。晉商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十分注重發揮效率價值的作用。由于貨幣存貸、典當抵押融資、錢莊貨幣兌換、印局小額貸款、貨幣異地調運等傳統制度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于是早期晉商開始在傳統經營之余,創造性地通過使用錢票解決銀錢等金屬貨幣的通存通兌,發展出規模化的“票號”組織和制度。票號制度的誕生,大大促進了貿易的發展,最終由一種輔助型的經營業務迅速發展成為專門的金融服務行業。效率價值是當代法律的基本價值目標之一,由于許多經濟活動涉及資源的優化利用和配置,所以就要按照效率的價值目標進行制度或法律的安排。現代法理學的一個分支——法經濟學產生的理論基礎,就是將經濟學所追求的效率價值延伸至法學領域,以效率為價值取向,對有限的社會資源進行公平分配,并以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保障資源的有效配置。
再次是“注重秩序”的精神。對秩序的崇尚,保障了晉商商業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從產權方面來看,這有利于實現股權的多元化;從經營管理方面來看,則有助于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兩權分離;從人事管理來看,晉商票號制定了較為嚴格的號規,以加強對票號員工行為的約束,較好地保證工作秩序。這些號規、店約以儒家“親親”“尊尊”為原則,內容涉及伙友日常的生活、工作、待人接物、業務經營原則等各個方面,這都是晉商重視秩序價值的生動體現。作為現代法理學的基本價值之一,秩序與現代法理學相伴而生。秩序是由法維護和調整的,立法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滿足人類社會對秩序價值的需要,維護社會有機體的和諧共存狀態。
最后是“利益激勵”的精神。晉商在經營過程中,充分發揮利益的激勵功能,創制了獨具特色的“股俸制”分配制度和“故股制”遺產繼承制度。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創新,晉商激勵了各方利益主體,從而成就了其輝煌的商業業績。法的利益價值表現為表達利益訴求、協調利益沖突與調整利益格局。歸根到底,法律就是人們意志背后所體現出的各種利益。充分發揮利益因素激勵功能的前提,是確定利益主體追求自身利益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晉商精神”是一筆寶貴的道德資源、法律財富和商業經濟資源
晉商從明朝初年的崛起,到清朝中期的輝煌,再到民國初年的沒落,支撐其五百多年商業輝煌的根本因素就在于其奉為圭臬的“晉商精神”。明清晉商所創造的輝煌,為世界商業發展史書寫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在五個世紀的經營發展中,晉商將傳統儒家倫理道德觀念發揮到了極致,形成了獨具法理特色的“晉商精神”。“晉商精神”中的誠實守信、效率優先、注重秩序、利益激勵等優秀傳統,對于當今企業依然具有現實的借鑒價值。
道德資源——以誠為本,信字當頭。“雖以營利為目的,凡事則以道德信義為根據,故力能通有無,近悅遠來”的原則,是“晉商精神”的第一要義,誠信的精神造就了晉商的輝煌。當下,我國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階段,雖然現行民法將誠信原則視為重要原則,但仍不乏失信行為的存在。失信反作用于企業,成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最大障礙。以誠信為本的“晉商精神”所具有的現代法理價值,對我國企業的經營、對市場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法律財富——效率優先,注重秩序。明清時期的晉商為了提高效率,創造出現代銀行業務的雛形——票號,這一商業組織積累的重要經驗之一,就是對行業經營規則的不斷完善,這種通過創新提高效率的做法對于當今企業的創新發展不無借鑒意義。企業效率的提高,關鍵在創新。這就要求企業創造新的需求和新的經濟增長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
此外,我國企業目前正處于全球化的激烈競爭中,要想基業長青,企業必須遵守一定的規范,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不僅如此,還要運用法律的權威為企業的發展謀求健康的外部環境,用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市場環境的和諧運行。
商業經濟資源——利益激勵,推陳出新。作為一種能動的價值導向,晉商所追求的“利益”在經營實踐中靈活設計股權結構,有效創新了企業治理的方式,巧妙地將企業發展與管理者以及員工的利益結合在一起。一方面,這極大地緩和了雇員與雇主之間勞資對立的矛盾,通過構建利益共同體,把企業與每個企業成員的切身利益緊緊維系在一起,增強了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和內部團結力;另一方面,利益機制更要求企業注重承擔自身的社會責任,應該將服務社會和奉獻社會作為發展理念,從根本上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晉商的實踐對于當前我國在企業治理模式上推行的“管理層持股”“員工持股”等模式不無啟迪意義,合理的利益追求不僅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現代法治經濟的內在要求。
當前的經濟發展面臨著很多風險和挑戰,要想擺脫困境,企業就要以誠信打造信用經濟、以效率引導制度創新、以自律促進行業有序發展、以利益共享打造命運共同體。搶抓機遇,讓創新成為新動力,夯實企業穩步發展的根基,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經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
(作者分別為山西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山西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近代中日貨幣戰爭研究(1906-1945)”(項目編號:13BJL019)的部分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李克強:《晉商精神是華商精神的精髓》,中國政府網,2016年1月5日。
②[清]李燧、李宏齡著,黃鑒暉校注:《晉游日記·同舟忠告·山西票商成敗記》,太原:山西經濟出版社,2003年。
③王璇璇:《晉商傳統文化的法律理念探析》,《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學報》,2008年第5期。
責編/王妍卓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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