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行動力度之大、涉及領域之寬、挖掘問題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從而形成了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態勢,人民群眾也從中看到了希望,堅定了跟黨走的信心。之所以短時間內取得如此巨大的實效,關鍵在于,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抓黨風廉政建設有了新的思路和舉措,可以概括為“四個結合”。
一是既打“老虎”又打“蒼蠅”,做到了自上與自下的結合。過去人們更多地是關心中央打了多少“大老虎”,而忽視了身邊的“小蒼蠅”。“大老虎”必須打,但與腐敗分子特別是一些隱藏得比較深的腐敗分子做斗爭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過程、需要策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此,中央從帶頭制定并堅決執行八項規定入手,向全黨發出動員令,以上率下,在高壓反腐、堅決打掉“大老虎”的同時,向群眾身邊的腐敗開戰,堅決查處那些直接侵害群眾利益的“小蒼蠅”。
二是既劃“底線”又設“高線”,做到了立規與立德的結合。中國共產黨作為先進階級的先進政黨,在堅決清除自身腐敗現象的同時,對黨員應該有更高的標準和要求。重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就體現了守底線與高標準的結合、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的結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作為黨組織和黨員在紀律方面的“負面清單”,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強調他律,重在立規;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作為面向全體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規范,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抓正風肅紀和制度建設,這是解決一些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問題,而要真正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還得從思想教育和干部自律入手,切實解決不想腐的問題,這才是治本之策。
三是既強調紀委的監督責任,又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從“兩個責任”的結合上解決責任缺失問題。過去抓黨風廉政,都是紀委的責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并制定實施了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也強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黨委、紀委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各自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2016年7月開始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就是為了解決出事沒有人負責的問題,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的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要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四是既抓黨員干部個體出現的問題,又抓作為大環境的政治生態存在的問題,做到了微觀與宏觀的結合。少數幾個干部出問題,應當主要從其自身找原因,而如果出現大面積、高層次的腐敗,就要從大環境上查找原因。這個大環境,就是政治生態。過去很多干部出問題都是思想上放松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看別人都這樣做,不隨大流就會被視作異類,于是就隨波逐流,最后一點一點地滑向腐敗的深淵。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政治生態問題,他在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講話時深刻指出:“加強黨的建設,必須營造一個良好從政環境,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態。”因此,這幾年中央在加大反貪反腐力度的同時,也著力凈化政治生態,努力營造干部廉潔從政的良好環境。
以上“四個結合”歸結為一點,體現了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的總體思路,在舉措上也體現了治標與治本的結合、短期見效與長期管用的結合,從而豐富了中國特色反腐倡廉理論體系,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格局,是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對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深遠影響。
(作者為全國黨的建設研究會特邀研究員,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責編/孫娜 美編/李祥峰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