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既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福祉,也給生態環境造成了一系列負面效應,造成的生態問題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面對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人們開始重新審視人與自然的關系。生態倫理思想提供了實現人與自然界和諧發展的準則和道德關系,而中國傳統文化特別是儒家思想中恰恰蘊含著豐富的生態倫理。這些生態倫理思想為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資源,值得深入挖掘。
“天人合一”是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核心
作為中華文明的瑰寶,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對于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儒家生態倫理思想內涵豐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天人合一”是生態倫理思想的核心。在儒家看來,“天”是宇宙的最高實體,“人”是其中的一部分。孔子從天道與人道高度統一的立場出發,提出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孟子將孔子的仁愛思想延續到了人以外的自然界,構建了一個“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為核心的生態倫理學思想體系。他指出,“君子之于物也,愛之而弗仁;于民也,仁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認為,只要通過推己及物,推己及人,就能夠達到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的動態平衡、和諧共生的狀態。荀子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認為天有自身的運動規律,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自然界,認為人與天各起各自的作用,和諧共生。張載在孔、孟思想基礎上,又提出“民胞物與”,指出萬物是我的好朋友,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妹,人與自然、萬物和諧統一。
儒家通過兩條路徑闡述天人合一。第一,以天為核心,遵循自上而下的路徑,天在不斷進化過程中賦予了人以自然的生命。第二,以人為核心,遵循自下而上的路徑,人能夠更加理性地認識理想的價值,保存了天生生不息的進化機制。在這種“天人一體”的雙向互動中,人通過自身的不斷實踐,澄清了人而為人自身存在的意義,彰顯了天作為價值根源存在的意義,與此同時,天也賦予人內在價值。
“取之有度,用之有節”是生態倫理思想的行為規范。崇尚勤儉、反對浪費是我國的傳統道德規范。儒家“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的生態倫理規范告訴人們,對自然資源要合理使用,建議人們“釣而不綱,戈不射宿”。這些字里行間都流露著孔子“取之有度”的生態智慧。孟子“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描繪了他理想的生活環境,極力反對過度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在荀子看來,“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欲不可去,求可節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他主張通過“道”來節制人的欲望。如果人們按照“道”來行事,近就可以接近他的欲望,退就可以節制他的所求所要。因而,對于那些不可盡也不可去的欲望,要加以引導,倡導人要合理地利用天,使天能夠為人服務。朱熹進而提出了私欲與天理對立統一的思想,要求人們不要被欲望所引誘,保持道德自覺。
“圣王之制”彰顯了生態倫理中的法律保護。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延續到法律領域,在儒家的一些經典著作《周禮》《禮記》等都記載了有關生態資源的立法保護。比如,禁止人們亂捕亂獵、亂砍亂伐,保證生物的生長期,防止生物匱乏。這一傳統在有關的法令中傳承下來,荀子把它概括為“圣王之制”,“圣王之制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秋鱔孕別之時,網罟毒藥不入澤,不天其生,不絕其長也……灣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余用也。”《禮記·月令》規定為了遵循自然規律,每個月所從事的生產活動都要和保護環境資源密切結合,嚴格保護自然,不去觸碰種種禁忌。例如,正月的禁忌是“犧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殺孩蟲胎天飛鳥”。這種為保護自然環境而形成的禁令、禮制逐漸演變為歷代王朝的法令。云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中這樣記載:“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隉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麂卵,毋毒魚鱉,置阱罔,到七月而縱之。唯不幸死而伐綰享者,是不用時。”儒家保護自然環境的法令還演變為一些家族的族規,例如,清代江蘇昆山《李氏族譜、族規》規定:“如有亂砍本族及外族竹木、松梓、茶柳等樹及田野草者,山主佃人指名投族,即赴祖堂重責三十板,驗價賠還”。
傳統文化中生態倫理思想的當代價值
傳統文化中的生態倫理思想有助于我們更好地樹立順應自然、尊重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兩千多年前的儒家思想就告誡人們要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意味著人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要努力追求人與自然的統一,不要為了滿足一時的需求而導致人與自然分裂。孟子、荀子還詳細闡述了具體做法,強調人類要保護自然、遵循自然規律,這樣既有利于自然界,也有利于人類自身的利益。人與自然界的關系并非主仆關系,而是伙伴朋友關系。在這種和諧關系中,人類自身就越能實現更好地可持續的發展。這與當今生態倫理學上所強調的人類在利用自然時應遵循自然規律的觀點是一致的,人類對自然應該懷有感恩之情、敬畏之心。
傳統文化中生態倫理思想有助于人們樹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選擇適度的消費方式。儒家的“取之有度,用之有節”思想和道家的“知足去奢”思想,告誡人類應當克制自身欲望,珍惜、節約資源,既考慮到當前,也應該考慮到未來,引導人們樹立正確合理的消費理念。這一思想與當今社會存在的享樂主義、消費主義思潮是針鋒相對的,與此同時,也將進一步引導人們更加注重環境、資源在代際之間的公正分配,給自然留下更多的修復空間,給子孫留下地綠、天藍、水凈的生存環境。因而,人類應該提倡一種既符合生態發展,又與物質生產的發展水平相一致的生活方式,既不危害生態環境,又滿足人類自身需求的,綠色、自然的消費觀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儒家的一些經典著作中強調對生態資源進行立法保護,這對當今生態文明的建設依然有借鑒價值。比如,建立責權明確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劃定草原、森林、海洋等生態保護紅線,對不達標排放等一系列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建立損害賠償制度,努力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生態文明建設與每個人的生活、健康等密切相關,生態文明建設離不開廣大民眾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應建立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力度,使每個人都意識到生態文明建設與自己息息相關,自覺參與到生態文明建設之中。
(作者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注:本文系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生態倫理思想及其當代價值”(項目編號:162400410105)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筒》,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
②徐少錦:《中國古代生態倫理的特點》,《哲學動態》,1996年第7期。
責編/孫娜 劉芋藝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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