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應有之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健全的制度,權力沒有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腐敗現象就控制不住。”可見,不斷加強黨內制度建設,不僅是人民群眾的期待,也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凈化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在“打虎”“拍蠅”“獵狐”的同時,用巡視派駐、機制創新、法規建設,構筑起一道道制度的“防火墻”。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為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扎緊制度籠子,標志著紀檢機關自身建設到了加強制度建設、實現標本兼治的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標本兼治是我們黨管黨治黨的一貫要求。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全黨上下必須始終將“制度治黨”這一治本之策牢牢抓在手上。
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制度問題是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的問題。全面從嚴治黨,建章立制是基礎。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因此,必須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堅持破立并舉,不斷補齊黨內制度短板,既要及時清理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制度,又要抓緊完善和健全新的制度,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真正使黨的組織生活、黨員教育管理嚴起來、實起來。”一方面,要適時對以前、特別是較早期出臺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和清理,為黨的制度建設注入新活力;另一方面,要深化黨建制度改革,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不斷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確保黨內制度具有嚴密性、科學性、操作性、實踐性、體系性、實用性。總之一句話,黨內制度既要“瘦身”,又要“健身”,更要“強身”。要持續不斷推進黨的法規制度建設,使之更加具有生命力,為管黨治黨、執政治國提供科學的制度保障。在作風建設新常態下,要積極穩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銜接。
以教育監督促進制度入心入腦。制度是用來執行的。而執行和落實,不是有了制度本身就能做到的,必須依靠教育和監督促進制度入心入腦、成為行為自覺。首先,要不斷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引導,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要讓每一名黨員干部深刻認識到,任何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只有忠實履責,堅決防止公權私用、公權濫用,否則,制度和規矩就要發力、生威。其次,要強化監督,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讓公權力運行在陽光下、規范在監督中。2014年5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指出:“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說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很多情況沒有監督,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理。這樣搞,誰會把制度當回事呢?我們黨的制度是從黨章開始的,學習黨章學了半天,最后還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不行!”各級黨組織及其紀檢監察組織要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監督責任,要堅持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讓人民監督權力,使每一名黨員干部都敬畏權力、敬畏制度。要敢于堅持原則,完善配套措施,推動問責制度落地生根。
以示范引領推動制度落地生根。干部帶頭,萬事不愁。執行制度的主體是人。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設計必須依靠全黨同志共同去落實和執行。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黨員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要充分發揮好以身作則和示范引領的作用。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制度意識、規矩意識,堅持依法行政、依規從政,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帶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主動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習慣于在監督中做事、在陽光下用權。要堅持“上位法”,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不能以制度建設為借口,搞“土政策”,甚至以行政命令代替制度規范,讓權力綁架制度執行。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搞特殊,不耍特權,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
以懲腐肅貪維護制度尊嚴權威。發展是硬道理,落實是硬功夫。再好的制度、再嚴的規定,不落實,都將淪為“一紙空文”。這既需要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帶頭遵守制度,做執行和落實制度的模范;更需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承擔起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對于黨員干部包括紀檢干部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以及腐敗現象,要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要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刀刃向內,敢于拿自己開刀,向身邊人開炮,嚴防“燈下黑”,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鐵軍。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下最大氣力解決腐敗問題,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不斷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永遠沒有完成時。各級各地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及其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韌勁,發揚釘釘子的精神,不斷完善制度、堅決執行制度,切實履行“兩個責任”,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讓“制度治黨”這一治本之策更加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