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深入,構建法治社會成為我國法治建設的主要目標。對于影響法治建設進程的因素,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思考。在這之中,關于培養公民法治觀念的問題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公民是法治建設的社會基礎,所謂法治建設,不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公民的主體地位也至關重要。只有不斷地提高公民的素質,使法治觀念深入人心,才能保證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順利進行。
公民法治觀念對構建法治社會的作用
平等意識是法治社會建構的價值基礎。公民的平等意識不僅包括公民對平等的認知和理解,也是公民對平等的主張及追求。平等的觀念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基本理念,是司法獨立的精神基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絕不應該只是一句華麗的口號,而是應該貫徹到法治建設的方方面面。只有加強了公民的平等意識,使平等觀念真正深入人心,才能使公民從內心尊重與維護法律,達到依法治國的目的。
尊嚴意識是法治社會構建的道德追求。尊嚴是個人與外部世界溝通交流中普遍存在的一種身份、地位及人格的認同,其體現在每個人的社會生活中。人格尊嚴是公民在社會中生活的最基本尊嚴,是他人及社會對公民自身價值認同的基礎保障,也是每個人都在追求并約束自我的道德規范。只有公民普遍具備了尊嚴意識,才能真正學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只有以這些真正有尊嚴的人民為主體,才能真正維護國家與民族的尊嚴。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把維護公民的人格尊嚴寫進了本國的憲法。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提高自己的法律與尊嚴意識,相互尊重,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對公民尊嚴的維護。
權利、義務意識是法治社會建構的內在動力。公民的權利義務意識是立法的直接依據,立法機關必須參考公民對于權利與義務的基本訴求,依照嚴格的程序來制定法律。在這一過程中,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意識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提高了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意識,才能使立法機關擁有足夠的參考依據,更加科學地制定法律法規,從而保障公民的權利,加快我國的法治化進程。
主體意識是法律信仰的必要元素。法律信念是一種神圣的體驗,是一種對于法律的認同歸屬感。換句話說,人們對于法律的信任,是建立在對于法律的無條件信賴的基礎上的。如果法律無法保障人民的主體地位,就會失去信任,最后勢必被人民拋棄。我國的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就是人民的主體地位在我國法律中的具體表現。新中國從開始制定法律時就意識到了人民的主體地位,并在法律中進行確認。然而,由于受到傳統的封建思想影響,我國人民對于自己的主體地位還認識不足,這勢必影響到了我國的法治社會建設。
我國公民法治觀念的現狀
權利與義務方面。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民眾對于權利與義務的意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發展程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法治建設的水平。由于受到一些落后的封建思想影響,我國一些民眾存在官本位的思想,這嚴重影響我國法治建設進程。在這種情況下,民眾具有強烈的義務意識,但是缺乏權利意識。現在,這種現象正在改變,但是卻涌現出了片面的權利意識,即在工作與生活中過分重視個人的權利,忽視國家的利益。
關于主體地位的意識方面。公民的主體意識,是一個公民對自己在國家中法定身份與社會角色的主觀認識。我國的憲法規定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本質的體現。然而在現實中,一些公民往往無法正確的認識到公民與國家的關系,而是保留著傳統的“草民心態”,這來源于“官本位”思想。在憲法的規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在現實中,一些公民往往無法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地位,對于政治缺乏足夠的熱心,而且不愿意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公民的參與意識方面。公民是否熱心于參與政治與社會事務,是公民是否具有參與意識的具體表現。但是在封建落后思想的影響下,我國的公民依附意識與盲目的服從性還比較強。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公民對于政治顯得比較冷漠,缺乏主動參與的熱情與興趣。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進程中,立法與司法都必須具有民主性,只有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才能得到公民的真心擁護。然而現在一些公民缺乏參與政治的熱情,導致我國法治建設的民主性無法充分發揮,拖慢了我國的法治建設進程。
公民的責任意識方面。責任意識是一種優秀的美德,自古以來我國就重視公民責任意識的培養,強調愛國的責任感。作為公民來說,只有盡到對國家的責任,才能成為真正的好公民。現實生活中,公民缺乏責任意識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對于公共秩序缺乏敬畏,缺乏公德心;二是對于社會上的邪惡勢力與不正之風視而不見,見義不為,喜歡作為一個看客,冷眼旁觀。公民權利想要得到真正實現,必須通過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向國家盡自己的義務,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增強公民法治觀念的一些對策
完善民主制度,培養公民的參與意識。法治進程的完善,始終離不開民主政治。民主是法治的基礎,而確立科學的公民法治觀念并使之發揮最大的作用,也離不開民主政治。首先,應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到人民代表大會真正代表人民,更好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這也是公民法治觀念得到認同、民主法治健全實施的重要保障。其次,完善權力的監督機制。公民參與政治,必須保證言路的暢通,要做到這一點,必須保障民主監督的順利進行,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加強法治建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一直在不斷發展,已經基本建立了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但是,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一定要保障法律的執行力度,避免法律流于形式。要完成這一目標,就必須重視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這是建設法治社會所必不可少的前提。要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識,就必須加強法治建設。首先,要堅持法律至上的原則,保障法律的權威。其次,制定完善的法律,通過展現法律的公平性與合理性來體現法律的權威,提升公民對于法律的認同感。第三,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增進公民對于法律的信任。
努力發展經濟,夯實公民法治觀念生成的基礎。公民法治觀念的形成離不開經濟的發展,經濟發展的水平越高,公民的法治觀念越會得到提升。市場經濟是自由的經濟、平等的經濟。只有擁有法治觀念的公民,才能成為市場經濟的合格主體。經濟是一個國家公民法治觀念的基礎,只有經濟得到發展,公民的基本物質與精神需求得到滿足,才能更加有效地促進公民法治觀念的養成,促進我國法治化建設的進程。
轉變法治教育方式,注重公民法治觀念的培養。公民普遍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的強弱,是評價一個國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進行法治教育,目的就是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過去傳統的法治教育一直強調向群眾宣傳法律法規,進行廣泛的普法教育,這為我國法治觀念的普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而今隨著我國公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傳統的法治教育必須轉變觀念,更加注重對公民法律意識的提升。因為知法未必肯守法,守法未必會用法。進行公民法治意識的教育,就是要使公民明白守法與用法的重要性,使公民能夠真正從內心愿意遵守法律,同時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南京政治學院)
【參考文獻】
①宋慶俠、陳緒新:《我國公民意識培養的反思與建構——以教育學為視角》,《合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1期。
②段文健:《我國公民法治意識的現狀及培養路徑分析》,《法制與社會》,2015年第16期。
責編/溫祖俊 美編/王夢雅(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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