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族問題關系到國家穩定與社會發展。近年來,我國各地紛紛推動多民族互嵌式社區的建設,其深遠用意即在于通過這種獨具特色的社區建設方式促進不同民族間的交流,消除文化及生活方面的障礙,鞏固民族關系,維護國家穩定。
【關鍵詞】多民族 互嵌式 社區建設
【中圖分類號】D61 【文獻標識碼】A
當前,中國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后面臨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我們要轉變傳統的思維模式,單靠發展經濟解決社會矛盾是遠遠不夠的,同時也要從社會建設的角度去認識問題,用社會建設的手段去解決社會問題。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城市社區作為社會的最小單位,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搞好社區建設,也就搞好了社會建設。推動與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區,有利于促進民族交流,鞏固民族關系,維護國家穩定。
“互嵌”是一種新型的多民族社會結構模式,互嵌不等于混居
一般認為,“社區”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國著名的社會學家騰尼斯在1887年提出的。他認為社區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有著共同價值取向、關系親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有人情味的社會生活共同體。這個共同體不是選擇的結果,而是自然形成的,即人們出生于此長于此,有共同的傳統習慣、文化和價值觀念。然而,自“社區”這一概念產生后,學術界關于它的內涵、外延的界定至今仍無法達成共識。中文“社區”一詞是由費孝通先生在20世紀30年代提出來的,爾后一直被運用至今。發展至今,學術界關于社區的定義有上百種,不同的學科對社區的界定也不盡相同。例如,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周沛在《社區社會工作》中提到“社區是以一定地域為基礎,由具有相互聯系、共同交往、共同利益的社會群體、社會組織所構成的一個社會實體”。
“互嵌”是一種新型的多民族社會結構模式,互嵌不等于混居。混居是指不同民族、不同階級的人居住在一定的地域范圍之內。互嵌式居住方式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民族居住在一定的區域,并且文化、經濟、生活相互影響。因此我們可以看出,混居主要從空間上進行界定,而“互嵌式”居住方式不僅從空間上進行界定,而且還強調不同民族的精神關系。結合以上論述,多民族“互嵌式社區”是指:在同一地域范圍內,兩個以上的不同民族,不分彼此的相互混雜居住在一起,他們之間有著社會活動的交集,并且不同的民族精神與文化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都得以彰顯,相互影響,相互交融,成為一種獨特的文化整體。
建設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區存在的困境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發展,社區中成員從有組織的身份向獨立的個體過渡,社區成員構成及身份復雜,其中之一便體現為社區民族成份的日趨復雜。諸多因素導致推動與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區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互嵌式”是新型的多民族社會結構模式,但在提出這一概念之前,在我國多民族省市就存在不同民族居住在同一社區的現象。當然,這種居住模式可能稱之為混居更為恰當。2014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推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環境”,也正好佐證此觀點。沒有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會環境”的,應該建立;已經建立的,則應該繼續推動。
我國的多民族社區建設更多地體現出頂層設計不斷向下滲透的特點,其影響面廣、見效快的特點不可否認,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問題。第一,少數民族的權益保障相對不足。社區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有時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再者,由于少數民族教育水平相對較低,導致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無法通過有效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二,民族文化潛在沖突。現階段,產生民族沖突的主要原因有文化差異、國家語言與民族語言之間的矛盾、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引起的摩擦。第三,社區工作人員能力素質相對欠缺。隨著城市社區工作面越來越廣,協調難度和管理的難度也在加大,對城市社區的工作要求也越來越高。有的社區工作人員坦言,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有時無法正確地傳達政府政策,特別是一些法律法規,他們也只能通過自己的理解來轉述給社區的居民。
建設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區的有效路徑選擇
建設多民族互嵌式社區的重要目標就是促進民族交流、消除民族隔閡、維護社會穩定。從這一角度說明,社會穩定的目標與多民族互嵌社區建設的目標是一致的。
第一,認真落實民族政策,共享社會資源。據調查,社區的部分少數民族生活困難,經濟收入不高,即使在空間上已經完成了民族互嵌,但是在心理上并未把自己當做社區的一員,參與社區活動的積極性不高。因此,我們需要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是不僅完成空間上的各民族互嵌,還需要實現社會資源共享。然而由于制度因素、歷史因素、文化因素,不同民族可能在社會資源的分享上存在一定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就業狀況等方面。以筆者所在學校為例,少數民族學生占學校生源30%以上,而少數民族畢業大學生與漢族大學畢業生相比,就業率低至50%以上,所進入行業也相對狹窄,在就業觀念上,少數民族畢業生不愿遠離家鄉就業,也不愿意進入企業或者其他相對新興及不穩定的行業。部分就業單位在聘用員工時在民族上有選擇,將少數民族排斥在門外。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都影響到將來少數民族畢業生與漢族畢業生的財富狀況、社會地位、認知能力等,直至影響相互間的觀念及民族關系。建設多民族互嵌社區,使社會資源在各個民族之間流轉和分配,確保每個社區成員平等地享有生活機會和發展機會。筆者認為繼續堅持必要的民族優惠政策,在一些特殊地方實行傾斜照顧,鼓勵和促進民族融合,共同謀求發展,才是解決民族發展不平衡的有效措施。
第二,強化文化認同。共同的文化是同一民族的基礎,它奠定民族的凝聚力,而文化的寬容及包容性決定了一個民族將如何處理與其他民族的關系。文化有其根基,也會有其發展,而歸根結底,文化與社會現實相互支撐、相互作用、共同發展。文化發展有漫長的周期,當然,其影響也是漫長而深遠的。對于多民族互嵌社區而言,文化認同是各民族實際面臨的問題,也是關系到社區穩定的關鍵性因素。學者周大鳴曾說:“如何增進‘自我’與‘他者’的相互理解,消除文化多元性誘發的各種社會后果,已然成為全球化時代的一個新問題。”對于有多元文化的多民族社區也是如此。在多民族社區中要消除文化誘發的社會不利后果,首先應該從教育入手,通過教育可以增進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包容。以新疆為例,在社區中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文字,由于語言障礙導致各民族交流較少。據此,筆者認為,應該加大教育的財政供給,鼓勵少數民族學習國家語言。
第三,引進專業人才,提高社區工作效率及質量。社區工作作為一項專業性工作,就必然需要大量的專業性人才。由于社區工作具有公共服務的性質,同時背后代表了國家公權力,其效果也直接反映在公眾的滿意度及其認同程度。這些均有賴于工作人員的能力與素質。總之,要加強對社區工作人員基本素質、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管理知識的培訓,特別要搞好社區干部的專業教育,培養城市社區管理干部的新一代群體。
推動與建立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區,僅僅依靠政府部門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我們應該多渠道配合,多管齊下。再者,推動與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區不能片面地強調民族互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合理布局。關鍵性一點是推動與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區應該從教育上著手,教育跟上了,少數民族的就業環境將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也會提高。
(作者單位:塔里木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注:本文系塔里木大學校長基金資助項目“新疆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區建設研究”(項目編號:TDSKSS1504)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悅中山:《當代西方社會融合研究的概念、理論及運用》,《公共管理學報》,2009年第2期。
②周大鳴:《文化多元化與全球化背景下的他者認同》,《學術研究》,2012第6期。③周沛:《社區社會工作》,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
責編/高驪 溫祖俊(見習)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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