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實現到2020年農村與全國人民同步小康的目標,意義重大而深遠。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全面小康。近年來,雖然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實現程度逐年提高,但各方面指標的實現程度相差懸殊。其中,經濟發展指標進程最快,實現程度最高;人民生活指標進程較快,實現全面脫貧的任務較艱巨;社會發展指標的進程差距較大,農村教育是薄弱環節;政治民主指標仍需繼續完善和提高;農村環境指標水平偏低,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任務艱巨。據測算,到2020年要實現農村同步小康目標,社會發展、政治民主和農村環境將是短板中的短板。尤其是,農村居民文教娛樂消費支出比、參選村村民參選率、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農業源氨氮排放量、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化肥施用量、農田地力等級這7項指標差距很大,是實現農村同步小康的難點所在。
【關鍵詞】農村轉型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綜合評估
【中圖分類號】 F320.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18.003
【作者簡介】魏后凱,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研究方向為區域經濟、產業經濟、資源與環境經濟。主要著作有《區域經濟理論與政策》《“十三五”時期城鎮化和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合著)《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合著)等。
黨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對做好新時期農業及農村工作進行了重要部署,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同時明確要確保億萬農民與全國人民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意味著全國各個地區都要邁入小康社會(趙振華,2015)。中國是世界上城鄉差距最大的國家之一,城鄉發展嚴重不平衡。雖然近年來中國新農村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目前農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實現到2020年農村居民與全國人民同步小康的目標,將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全面小康。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沒有農村的小康,就無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能丟了農村這一頭”。很明顯,要實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地區。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精髓在于“全面”。這里所指的“全面”,不僅體現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而且還意味著發展改革成果要真正惠及全體人民(肖貴清,2015)。換句話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內含了經濟領域、政治領域、文化領域、社會領域、生態文明領域“五位一體”的總目標(梅燕京、張廣昭,2015),是惠及廣大城鎮和農村十幾億人口、多領域協同發展的小康社會。2015年,中國還有43.9%的人口常住在農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有全國平均水平的52.0%,人均消費支出僅有全國平均水平的58.7%。在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征程中,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如何?到2020年能否確保農村如期實現同步全面小康?實現農村同步小康的短板和難點在哪?為全面理清這些問題,需要采用綜合指標體系,對中國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進行科學評估。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評價指標體系
指標的選取與目標值的確定。早在1996年,國家統計局和農業部就共同制定下發了《全國農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標準》,該標準由收入分配、物質生活、精神生活、人口素質、生活環境、社會保障與社會安全6個方面16個指標構成。之后,一些學者在此指標基礎上對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廣泛的探討(周四軍、付衛紅,2015)。2000年以來,國家統計局又發布并修訂了《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由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人口素質、生活質量、民主法制和資源環境6個方面19個指標構成。由于全面小康目標和任務的變化,2013年國家統計局制定并發布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需要指出的是,自2010年以來,國家統計局已經不再對農村小康的進程進行監測評估。
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以經濟發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設、人民生活和資源環境這5個方面作為一級指標,其中包含39個二級指標。同時,統計局設定了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的權重和目標值,通過加權平均的方法測算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參照國家統計局2010年發布的《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和2013年發布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并結合目前中國“三農”發展狀況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政府文件的相關論述,我們構建了《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由經濟發展、人民生活、社會發展、政治民主和農村環境這5個方面作為一級指標,共包含23個二級指標(見表1)。國家統計局對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監測評估截止到2009年,因此,本報告選取的評價時段為2010年至2014年。在評價中,我們采用簡單平均的方法,按照目標值測算2010年到2014年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2010年到2014年各指標數據的來源是:2011年至2015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中國環境統計年鑒》《中國民政統計年鑒》以及《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鑒》。
本指標體系中,各指標的目標值主要按以下三種方式確定:第一,以國家統計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確定的目標值為參照,主要包括第一產業勞動力比重、農業勞動生產率、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農村人均住房面積、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新農合參合率、農村地區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每千農村人口擁有執業醫師數、農村居民文教娛樂消費支出比;第二,以《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值為參照,包括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化率、農業科學技術貢獻率、脫貧率、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農業源氨氮排放量;第三,根據國際標準和2020年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可行性確定目標值,包括農村地區孕產婦死亡率、農田地力等級和化肥施用量。
注:①“+”代表正指標,“-”代表逆指標。
②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是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之比。
③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根據《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中“各地區鄉村分性別、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得出的估算數據,《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中的數據只更新到2013年,2014年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根據過去4年平均增速推算的。
④基于2020年在現有標準下全面脫貧的目標,將2020年脫貧率的目標值設為100%;本報告中脫貧率是以2010年貧困人口作為基數,各年份累計脫貧人口除以2010年貧困人口即為2010年至2014年的脫貧率,該數據來自2015年《中國統計年鑒》,系按照2010年貧困標準(2010年不變價計算的農民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確定的貧困人口。
⑤農田地力等級中9等為中等地的最高值,基于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目標,設定了9為目標值;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等級,1~4級為優等地,5~8級為高等地,9~12級為中等地,13~15級為低等地。
⑥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農業源氨氮排放量是根據陳吉寧(2015)提出中國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只有再減少30%~50%,環境質量才會明顯改善,由此制定了減少30%的目標值。
⑦化肥施用量和農村地區孕產婦死亡率是根據國際標準制定的目標值。
⑧根據《全國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5~2030年)》,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由2002年的0.44提高到2013年的0.52;到2020年和2030年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分別達到0.55和0.6以上,根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將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的目標值設為0.55。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程度的測算方法。在進行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程度的測算時,我們借鑒了國家統計局的方法,包括正指標和逆指標的計算。周四軍、付衛紅(2015)也采用此方法來測算全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與此不同的是,在權重的處理方面,本文采用簡單算術平均法來計算農村全面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
第一步,計算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二級指標的實現程度。正指標的計算方法為:
其中,f(Xi)為第i個二級指標的實現程度,Xi為指標實際值,Xi*為指標目標值。 正指標共有14個,包括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化率、農業科學技術進步率、農業勞動生產率、農村人均住房面積、衛生廁所普及率、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新農合參合率、每千人口擁有執業醫師數、平均受教育年限、文教娛樂消費支出比、參選村村民參選率、農田地力等級、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
逆指標的計算方法為:
其中,f(Xi)為第i個二級指標的實現程度,Xi為指標實際值,Xi*為指標目標值。
逆指標共有10個,包括第一產業勞動力比重、恩格爾系數、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貧困發生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農村孕產婦死亡率、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農業源氨氮排放量、化肥施用量、農藥施用量。
第二步,計算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級指標的實現程度。
......
其中,Fi分別代表五個一級指標,包括經濟發展、人民生活、社會發展、政治民主和農村環境。按照簡單算術平均法,公式中分母是每個一級指標中包含的二級指標個數。
第三步,計算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實現程度。
其中,F為總體實現程度,F越接近100%,表明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越高。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實現程度評價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實現程度逐年提高。近年來,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進展順利,總體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75.98%提高到2014年的85.75%,提高了9.77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2.44個百分點(見圖1)。從五個方面來看,經濟發展指標實現程度提高最多,從2010年的76.17%提高到2014年的93.64%,提高了17.47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4.37個百分點;其次是人民生活方面,人民生活指標的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77.14%提高到2014年的91.78%,提高了14.64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3.66個百分點;再次是社會發展方面,社會發展指標的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67.58%提高到2014年的79.59%,提高了12.01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3.00個百分點;農村環境指標的實現程度提高較慢,從2010年的73.65%提高到2014年的77.76%,提高了4.11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1.03個百分點;由于數據的限制,政治民主方面只選取了參選村村民參選率作為評價指標,該指標在大選年度和小選年度會有一定波動,但波動幅度不大,指標值從2010年的85.38%提高到2014年的86.01%。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五個方面實現程度差別較大。從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五個方面一級指標的進程來看,2014年實現程度達到90%以上的有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指標;政治民主指標的實現程度超過了85%;社會發展和農村環境指標的實現程度仍低于80%。從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進程來看,目前已經走完超過五分之四的進程,其中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指標起到了重要的引領作用,政治民主、社會發展和農村環境指標雖然都有進步,但仍屬于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經濟發展指標的實現程度與小康目標值差距最小,僅相差6.36個百分點;其次是人民生活指標,其實現程度與小康目標值相差8.22個百分點;再次是政治民主指標,其實現程度與小康目標值相差13.99個百分點;與小康目標值差距較大的是社會發展和農村環境指標,分別相差20.41個百分點和22.24個百分點。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23項指標實現程度相差懸殊。從23項二級指標來看,不同指標的實現程度相差懸殊。如表2所示,有13項指標的小康實現程度達到90%以上,其中6項指標已經達到小康社會目標值;有3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在80%~90%之間;有3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在70%~80%之間;還有4項指標的實現程度低于70%,其中,脫貧率指標低于60%。實現程度低于80%的指標集中在農村環境(3項)、社會發展(3項)和人民生活(1項)這三個方面。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五大方面分指標評價
經濟發展五項指標進程最快,實現程度最高。從五項指標來看,第一產業勞動力比重和農業勞動生產率已經提前達到小康標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50%提高到2014年的83.56%,提高了33.56個百分點;城鎮化率的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82.83%提高到2014年的91.28%,提高了8.45個百分點;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的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86.67%提高到2014年的93.33%,提高了6.66個百分點(見圖2)。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信息化的不斷推進以及農村勞動力的大規模轉移,第一產業勞動力比重一直在下降,從2010年的36.7%下降到2014年的29.5%;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在不斷增長,從2010年的5919元/人增加到2014年的9892元/人,尤其是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較快,從2010年的2431.1元/人增加到2014年的4152.2元/人;近年來,國家更加重視農業科技創新,加大了對農業科研的投入,鼓勵農民科學種田,積極培養農村專業技術人才,推廣農業科技應用體系。隨著農業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一直在增加,從2010年的1.32萬元/人提高到2014年的2.4萬元/人,同期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也從52%穩步提高到56%。因此,經濟發展五項指標進程最快,實現程度最高。
人民生活六項指標進程較快,實現全面脫貧的任務艱巨。人民生活主要體現在“衣、食、住、行”上。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標。一般認為,恩格爾系數在59%以上為貧困,50%~59%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為富裕,低于30%為最富裕。從2010年到2014年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的變化來看,中國農村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已經達到了小康標準。從農村人均住房面積、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和農村自來水普及率來看,近年來中國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早在2010年之前就已經超過30平方米的小康值;2009年以來,國家把農村改廁納入到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從2010年的67.4%提高到2014年的76.1%,超過了75%的小康標準值。自2010年以來,國家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為提高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水質達標率,國家在“十二五”期間實施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國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到2014年已達到79%,離小康標準僅差1個百分點。這期間,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的小康實現程度從88.98%提高到98.75%,提高了9.77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的小康實現程度則從2010年的86.69%提高到2014年的94.28%,提高了7.59個百分點。事實上,自2009年以來,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就在逐年縮小,隨著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這種城鄉收入差距縮小將成為一種長期的穩定趨勢(魏后凱,2016)。根據2020年在現有標準下實現全面脫貧的目標,我們將2010年的貧困人口作為基數,設置了脫貧率,脫貧率從2010年的0提高到2014年的57.64%,年均提高14.41個百分點。從2010年到2014年,在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中國脫貧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顯著成效,全國貧困人口從16567萬人減少到7017萬人,4年間共減少9550萬人,但距2020年實現全面脫貧目標仍有42.36%的差距(見圖3)。總之,從人民生活方面六項指標的實現程度來看,在現有標準下實現全面脫貧是2020年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任務。
社會發展六項指標實現程度差距較大,農村教育和文教娛樂是薄弱環節。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是衡量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在社會發展六項指標的小康實現程度中,只有新農合參合率一項指標提前達到小康標準。自2002年實施新農合以來,新農合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保障、防止農民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到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基本覆蓋農村居民,該指標提前達到小康標準。農村地區兒童死亡率、農村地區孕產婦死亡率和每千農村人口擁有執業醫師數是衡量農村醫療衛生水平的重要指標,從2010年到2014年,這三項指標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農村地區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的小康實現程度從59.70%提高到84.51%,提高了24.81個百分點;農村地區孕產婦死亡率的小康實現程度從66.45%提高到90.09%,提高了23.64個百分點;每千農村人口擁有執業醫師數的實現程度從67.69%提高到77.44%,提高了9.75個百分點。農村教育一直是農村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這期間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小康實現程度從59.35%提高到61.11%,僅提高1.76個百分點。此外,這期間農村居民文教娛樂消費支出占總消費比重的實現程度從52.31%提高到64.38%,提高了12.07個百分點,但實現程度的數據本身依舊不是很高(見圖4)。因此,從社會發展六項指標的小康實現程度來看,農村教育和文教娛樂至今仍是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薄弱環節。
政治民主指標有一定程度提高,任務仍十分艱巨。限于數據的可得性,政治民主方面僅選擇參選村村民參選率一項指標。該指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村民主選舉和民主決策的情況。從2010年到2014年,該指標的實現程度從85.38%提高到86.01%,提高了0.63個百分點,其提高幅度非常有限(見圖5)。總體上來看,近年來該指標雖有一定程度提高,但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今后的任務仍十分艱巨。
農村環境六項指標水平偏低,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任務艱巨。考慮到數據的可得性,我們選擇農田地力等級、化肥施用量、灌溉用水效率、農業源氣體排放量作為衡量農村環境的主要指標。2015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公布了全國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成果,成果顯示2014年全國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9.97等(國土資源部,2016)。鑒于農田地力等級數據的穩定性,本報告從2010年到2014年均采用9.97等作為農田地力等級數據。依據農業部(2014)《關于全國耕地質量等級情況的公報》:“到2020年,按照耕地基礎地力平均提高1個等級測算,可實現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1600億斤以上”,本報告將農田地力等級9等設為2020年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值,因此該指標的實現程度為90.27%,在五年內沒有變化。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是按照《全國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5~2030年)》設定了0.55的目標值,從2010年到2014年,該指標的實現程度從90.91%提高到96.36%,提高了5.45個百分點,提高效果較為顯著。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農業源氨氮排放量的小康目標值是根據“十三五”期間排放總量削減30%來設定的,因此這兩項指標目前的實現程度都是70%。化肥施用量的小康目標值是按照國際公認的安全線設定的。由于近年來化肥施用量的不斷增長,該指標的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65.00%下降到2014年的62.08%,成為23個指標中唯一一個實現程度下降的(見圖6)。總體上看,目前農村環境六項指標的實現程度均偏低,如何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改善農村環境,將是實現農村同步小康的又一艱巨任務。
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和難點
社會發展、政治民主和農村環境是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按照前面選取的指標測算,2010年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為75.98%,2014年為85.75%,這期間平均每年提高2.44個百分點。如果按照這個速度推進,到2020年中國農村完全可以總體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見表3)。當然,這只是就全國農村的總體進程而言的,由于中國地區間發展差距較大,對中西部落后地區尤其是貧困地區而言,到2020年要如期實現農村同步小康的目標,還具有較大的難度,面臨著諸多困難。
從五大方面來看,2010年至2014年間,經濟發展指標的實現程度年均提高4.37個百分點,按照這個速度推進,經濟發展指標總體上將在2016年提前達到小康標準;人民生活指標的實現程度年均提高3.66個百分點,按照這個速度推進,人民生活指標總體上將在2017年提前達到小康標準;社會發展指標的實現程度年均提高3.00個百分點,按照這個速度推進,2020年社會發展指標的實現程度將達到97.59%;政治民主指標的實現程度按現有速度推進,2020年將達到86.96%;農村環境指標的實現程度按現有速度推進,2020年僅能達到83.94%。由此可見,社會發展、政治民主和農村環境指標是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
23項指標中有7項是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難點所在。如果按照現有增長速度推算2020年的實現程度,可以把23項評價指標分為4個等級。其中,可以完全實現小康目標的有15個指標,較易實現小康目標的有1個指標,較難實現小康目標的有4個指標,很難實現小康目標的有3個指標(見表4和表5)。
在經濟發展方面,目前五項指標實現程度的年均實際增長速度已經超過2020年達到小康標準應有的增長速度。可以預見,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和農業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這五項指標到2020年均可以完全實現小康目標值。
在人民生活方面,如果按照現有的速度推進,到2020年恩格爾系數、農村人均住房面積、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脫貧率、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和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均可以完全實現小康目標值。
在社會發展方面,如果按照現有的速度推進,新農合參合率、農村地區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農村孕產婦死亡率將可以完全實現小康目標值;目前每千農村人口擁有執業醫師數小康實現程度的年均增長速度是2.44個百分點,達到小康標準應實現年均增長3.76個百分點,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國家不斷加大對農村醫療服務的投入力度,該指標屬于較易實現小康目標的指標;要達到小康目標,農村居民文
教娛樂消費支出比的實現程度年均增長速度要從3.02個百分點提高到5.94個百分點,有一定難度,屬于較難實現的指標;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實現程度年均增長速度要從0.44個百分點提高到6.78個百分點,難度很大,是很難實現小康目標的指標。
在政治民主方面,參選村村民參選率的實現程度年均增長速度從0.16個百分點提高到2.33個百分點,有一定難度,屬于較難實現小康目標的指標。
在農村環境方面,“十三五”期間,隨著國家加大對農業灌溉設施建設的投入,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在2020年是可以完全實現小康目標的指標;從目前污染物排放狀況來看,綜合治理農業源污染物排放將是“十三五”期間的艱巨任務,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農業源氨氮排放量在現有基礎上減排30%屬于較難實現小康目標的指標;化肥施用量的實現程度從年均下降0.73個百分點轉變為年均提高6.23個百分點,難度很大,屬于很難實現的指標;農田地力等級屬于比較穩定的指標,其實現程度要年均提高1.62個百分點,也屬于很難實現的指標。
綜上所述,在23項二級指標中,農村居民文教娛樂消費支出比、參選村村民參選率、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農業源氨氮排放量、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化肥施用量、農田地力等級7項指標將是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難點所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張瑞娟是本文的共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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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uating the Progress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China's Rural Areas
Wei Houkai
Abstract: The rural area is the weak spot for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chieving the goal of letting the rural areas enjoy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step with the cities by 2020 is of important and far-reaching significance. There is no real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f the rural areas are not included. In recent years, the overall realization of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rural areas has increased year by year, but the degree of realization of various indicators is very different.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dicator is the fastest and has been realized to the highest degree; the people's life indicator is relatively fast, with an arduous task of comprehensive poverty reduction; the social development indicator falls behind, with weak rural education; the political democracy indicator still need to improve; the rural environment indicator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and the task of improving 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daunting. According to estimates, for achieving the goal of letting the rural areas enjoy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step with the cities by 2020, social development, political democracy and rural environment will be the weak links. In particular, the cultural, educational, entertainment consumption expenditure ratio of rural residents, villagers' vote participation ratio, emissions of chemical oxygen demand from agricultural sources, ammonia emissions from agricultural sources, the average years of schooling for the rural population, the amount of chemical fertilizer, and farmland fertility level all fall far behind as indicators, and are the difficulties for achieving moderate prosperity in the rural areas.
Keywords: rural transformation, finish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