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聯網+”已成為新常態下中國經濟調結構轉方式的重要引擎和倍增器。從價值環視角剖析“互聯網+”的本質,明辨“互聯網+”與“+互聯網”的差異,有助于化解實踐中的困惑,澄清“互聯網+”的演進機理。
【關鍵詞】價值環 “互聯網+” 演進機理 【中圖分類號】F124.3 【文獻標識碼】A
“互聯網+”: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的融合
消費互聯網紅利漸微。從1994年我國正式接入Internet至今,中國互聯網演繹了一部波瀾壯闊的啟蒙、發展、壯大、滲透的全景史。以消費者為主體、互聯網公司唱主角的消費互聯網發展至今疲態日增,BAT巨頭壟斷之下的中國互聯網產業格局日益顯現出資本的主導力量和意志,2015年接連發生的行業巨頭合并案,成為了互聯網“雙創”舉步維艱的真實寫照和產業格局日趨固化的深刻注解。消費互聯網主要解決了消費模式、需求表達、信息對稱等需求端的諸多問題,但時至今日其紅利效應已成強弩之末。
產業互聯網蹣跚起步。以制造業和服務業為代表的傳統產業經歷了互聯網的洗禮和沖擊。以工業化思維為指導、以規模經濟為主要生產方式的傳統產業似乎難以融入互聯網大潮中。以“制造業服務化和服務業現代化”為核心的產業互聯網步履蹣跚,亟待壯大。顯而易見,產業互聯網定位于生產端,以生產者為主體,關注供給和生產問題。需求只有和供給匹配,才能實現產業的有序發展。2010年以來,產業互聯網開始蹣跚起步。
消費互聯網與產業互聯網的融合重構供需關系。消費互聯網的核心是流量為王、流量變現;產業互聯網的核心是應用為王、產品變現。馬化騰認為“互聯網+”就是“以互聯網平臺為基礎,利用信息通信技術與各行業的跨界融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并不斷創造出新產品、新業務與新模式,構建連接一切的新生態。”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融合標志著以互聯網技術、理念和平臺為依托,實現供需關系的優化和重構。因此,“互聯網+”的本質就是DT時代供需關系的重構,其核心就是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的融合。上升到文明范式層面,“互聯網+”寓意工業文明與信息文明的沖突與融合。
價值環視角下“互聯網+”與“+互聯網”的差異
價值鏈日益轉向價值環。美國學者邁克爾·波特提出的“價值鏈分析法”本質上體現了以生產者為中心的經營理念。時至今日,網絡的發展日益消弭了信息的不對稱,用戶主權時代得以確立和彰顯,用戶需求成為驅動企業生產的終極源點,C2B/C2F模式顯示出強大的威力,價值鏈轉換為以用戶為中心的價值環。用戶是圓心,研發、采購、生產、銷售等活動圍繞用戶構建企業的戰略層、業務層和組織層。這一轉變揭示了當前如火如荼的互聯網思維的核心和精髓——用戶思維,呼應了彼得·德魯克的經典之問——“你的客戶是誰?”由此可見,以用戶為中心,用戶需求驅動企業生產,供給響應需求就是價值環的本質。
“互聯網+”與“+互聯網”的差異。從經營模式來看,“互聯網+”更彰顯互聯網思維的用戶思維,以用戶導向為主,而“+互聯網”更沿襲工業化思維的資源倚重路徑,以資源導向為主;從價值取向來看,“互聯網+”屬于重構供需,“+互聯網”側重重構效率;從服務形式來看,“互聯網+”源自線上,以上門服務為主,“+互聯網”立足線下,以到店服務為主;從競爭優勢來看,“互聯網+”主要倚仗人才,而“+互聯網”主要倚仗既有的資源和市場經驗;從人力資源來看,“互聯網+”主要采取合伙人方式,發揮各自所長,“+互聯網”穩打穩扎,主要依靠招聘培養;從從業主體來看,“互聯網+”主要是互聯網產業的從業者,“+互聯網”主要是踐行互聯網思維的傳統產業實體從業者;從企業形態來看,“互聯網+”以線上線下融合的大平臺為主,彰顯平臺經濟,“+互聯網”以大量小而美形態的企業為主,范圍經濟和規模經濟并存;從商業本質來看,“互聯網+”更多體現商業形態的破壞性創新,關鍵詞是重構,“+互聯網”更偏重于既有商業屬性的優化升級,關鍵詞是升級;從主要特征來看,“互聯網+”脫胎于互聯網企業,“輕資產+服務”是其共性,“+互聯網”植根于傳統產業,“重資產+技術”是其共性。以上九個方面就是價值環視角下“互聯網+”與“+互聯網”的主要差異。
價值環視角下“互聯網+”的演進機理
理性選擇“互聯網+”與“+互聯網”。用戶的需求得到響應的時滯長短是“互聯網+”與“+互聯網”的選擇標準。如果距離長或者時滯大應該選擇“+互聯網”,反之應選擇“互聯網+”。距離長或時滯大意味著用戶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時快捷的響應和匹配。這并非行業弊病,而是價值環的特性所決定的。這一時滯恰恰是產品的價值增值過程和利潤來源,用戶必須為此支付一定的溢價。因此,“互聯網+制造”是典型的“制造+互聯網”。如果制造業直接采用“互聯網+”模式,則其前景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企業因轉型失敗而倒閉;二是改頭換面為非制造業,實現查爾斯·漢迪“第二曲線”的嬗變。這對具體企業來說也許不是壞事,但是對制造業整體而言無異于顛覆性的錯誤。距離短或時滯小的行業和領域往往進入門檻低,價值環相對簡單,比如打車行業等。“互聯網+”引入后,信息不對稱大幅消減,時間成本降低,信息獲取成本幾乎為零,總成本得以大幅降低,這正是滴滴出行或Uber廣受歡迎的根本原因。
理性看待“互聯網+”的顛覆與沖擊。從價值環視角看,在“互聯網+”顛覆和沖擊大潮下,以下兩點必須理性審視和深入思考。
一是貼近用戶不等于消滅時滯和中介。盡管時滯大小與利潤不成正比,且縮小時滯有助于提高效率,但它卻是“+互聯網”類行業的固有屬性和利潤的來源。提高單位時滯的附加價值和滿足用戶個性化的需求才是此類“+互聯網”改造的精髓。至于中介,其存在與否取決于需求與供給匹配的成本,包括信息匹配與撮合的直接成本和信息比較與篩選的間接成本。即使C2B/C2F模式得到廣泛運用也難以消解此類中介的優勢,更何況中介平臺也在不斷轉型。因此,真正容易被顛覆的是那些所謂“所要即所得”的行業。而價值環復雜的行業都可以挖掘利潤增長點,構建進入門檻和競爭優勢。
二是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必須同步變革。組織變革不應以“+互聯網”和“互聯網+”為陣營來限定。無論是韓都衣舍的“以產品小組為核心的單品全程運營體系”,還是海爾的“企業平臺化,用戶個性化,員工創客化”的組織變革,都可圈可點。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兩種生產方式也不是組織變革的依據,更不是判定組織優劣的標準。至于管理變革,則應重視TOC、TPS、6 Sigma等管理理念和模式的運用。以制造業為例,長期以來,“微笑曲線”將業界的注意力轉移到了制造業轉型升級高大上的空洞的高談闊論中,卻掩蓋了制造業利潤微薄表象下管理模式失當的短板。事實上,亨利·福特的流水線生產、大野耐一的TPS模式、高德拉特的TOC(Theory of Constraints,約束理論)帶來了全球制造業管理思想和生產模式的三次飛躍。“武藏曲線”、“剪刀曲線”的演進讓我們重新審視制造業的管理水平提升問題。美國運營管理協會(APICS)對21家企業100多個項目展開了對比研究,發現TOC的改進效果是6 Sigma的20倍,是TPS的9倍。諸如此類的管理體系和理念在C2B/C2F模式中依然有效并且至關重要。
在價值環視角下分析“互聯網+”的轉型和演進機理,闡明“互聯網+”和“+互聯網”的差異及其適用原則,并通過深入剖析時滯效益的取舍、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的變革等“互聯網+”轉型中的常見誤區,進一步明確了“互聯網+”的價值取向和演進路徑。
(作者單位:中共湖南省委直屬機關行政學院)
【參考文獻】
①【愛】查爾斯·漢迪:《第二曲線》,北京:團結出版社,1997年。
②馬化騰等:《互聯網+:國家戰略行動路線圖》,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
③李興睿:《創新退位,中國互聯網臣服于資本力量》,《IT時代周刊》,2015年第11期。
責編/周曉燕 劉芋藝(見習) 美編/于珊 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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