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黨的十八大結合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總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治是其中的重要內容。與此同時,構建法治政府一直是黨和國家努力的方向,探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啟示與促進作用,對于法治政府的建設意義重大。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法治政府建設 啟示 【中圖分類號】D625 【文獻標識碼】A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法治政府概述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根本思想基礎來自于馬克思主義,直接的思想來源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如今,我們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獲得了跨越式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獲得了顯著提高。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我們距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從來也沒有像今天這樣近”。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在光芒耀眼的成績背后,許多尖銳的問題依舊存在。城鄉差距、階層對立、貧富分化、環境污染等結構和非結構性問題正嚴重影響著國家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在此背景下,輿論場和思想界劇烈變化,各種聲音開始或大或小的出現,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所下降。因此,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
法治政府是法治國家的直接體現,是法治社會的前提和基礎。法制與法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具體的法律制度,而后者指的是一個依法治國的意識形態。參閱古籍、翻看歷史,我們不難找到匠心獨具的法律文本,不論從邏輯嚴密性還是法律條文規范性的角度而言,這些法律規范都可謂是當時大陸法系的巔峰之作。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在古代,我們國家不缺少法律制度,缺少的是將其作為國家和政府運作最高標準的意識形態。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國家并不缺乏法制傳統,只是欠缺法治基因。如今,我們要建設法治政府,并不僅僅意味著完善法律體系,更意味著將法律體系作為國家和政府運作的最高綱領。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價值導向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具有引領社會風尚和提供價值導向的作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第一點啟示在于,前者為后者提供了價值引導(或稱導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包含國家、社會和個人三個層面。其中在社會層面,明確提出了法治這一理念。因此,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法治進行倡導,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直接價值導向。
歷史的經驗一再向我們說明,國家的發展和成長離不開完備法制的支持和法治在意識形態層面的領導。古羅馬從蕞爾小邦,發展為橫跨亞歐非的大帝國,雖然在草創時代離不開厲兵秣馬和對外征服,但是在長達千年的繁榮時期,法治的貢獻更是不可磨滅。不同于其他希臘文化的繼承者,古羅馬從一開始就具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法律。從西塞羅時期的習慣法,到后來的成文法,羅馬法為國家的繁榮和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毫不夸張地說,羅馬之所以能夠征服當時已知的整個世界,創立橫跨亞非歐的大帝國,對整個西方乃至世界文明發展產生根本性影響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深厚的法治傳統。
如今,我們國家在取得經濟飛躍式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環境污染、人口老化、貧富差距、地區差距、城鄉差異、增長乏力等問題如雨后春筍般出現,給我們國家的發展帶來了嚴峻考驗。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已經進入新常態,面對此種情形,唯有不斷深化改革,化解不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各種問題和體制弊病,而同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髓所在,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需要。改革與法治是不可分離的兩個內容。首先,改革是法治政府不斷推進的前提和保障。如果今天改革戛然而止,那么法治政府建設就不能繼續完善,符合人民和社會需要的法治政府就不會出現。其次,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動力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會觸及一些群體的利益,必然引起他們的反對甚至是阻撓,要想持續推進改革就必然需要法治政府作為基礎和后盾,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改革。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法治政府建設奠定觀念基礎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奠定法治政府建設的觀念基礎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公務人員擁有法治觀念;二是普通民眾擁有法治觀念。
首先,就政府公務人員而言,法治觀念的具體表征有很多,最重要的是樹立法大于權的認知。新中國成立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人民公仆等思想不斷成為政府公務人員的價值遵守和目標追求,封建時代的官本位之風有了很大程度改善。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許多政府單位特別是基層政府依然存在著“官老爺”的思想,將民眾視為“被統治者”。在處理公務的時候,很少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出發,而是從個人的主觀意識出發,把領導干部的一句話當作“金口玉言”,即使違法律規范也無礙。這種現象與法治政府和法治精神相去甚遠,更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因此,政府公務人員要切實樹立法治觀念,將法律法規作為日常工作的標準,規范自身行為,避免個人意識超越法律規定。
其次,就普通民眾而言,法治觀念也不可缺少。構建法治政府不僅需要公務人員的努力,也需要每個公民的加入。其一,對于法律法規和政府法令的擁護和遵守。引導民眾知法、懂法、守法是構建法治社會、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其二,普通民眾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基礎和遵守,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將政府(或國家)的本質概括為,“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馬克思·韋伯則認為,政府是權力占優勢地位的群體對于其他群體的控制。但不論何種觀點,都透露出這樣的認知,即政府權力是人民讓渡的。因此,民眾需要具備法治的觀念,對政府行為中不符合現有法律的部分要及時覺察,依法捍衛自己的權益。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法治政府建設凝聚行為共識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既是一種價值觀念和意識形態,更是一種具體實踐和行動助力。與之相同,法治政府建設既是一種規劃、藍圖和構想,更是一個必須切實實施的具體過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能夠為法治政府建設凝聚行為共識,從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入發展快車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種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價值取向,需要每個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進行實踐,而非僅僅停留在口頭。法治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念中的重要內容,亦是精髓所在,需要民眾在工作和實踐中樹立法治意識,將法治作為自己行動和規范政府行為的重要準則。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法治政府凝聚行為共識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民眾樹立法治意識,加強對于現有法律的理解,并在日常的工作和實踐中用法治來要求和規范政府的行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明確包含了法治內容,并通過一種價值觀念和意識形態的方式讓每個人能夠接受,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運用,從而產生行動共識。其次,政府公務人員對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內化,并將其應用于日常工作中,也成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強大動力和行為共識。政府工作人員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主體,更是將核心價值觀中的法治理念轉化為現實的主要實踐者。因此,政府公務人員對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接受,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形成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行為共識。在十八大提出并推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后,越來越多的政府公務人員開始形成對于法治政府的深刻認識,這些認識慢慢聚集成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前進的行為共識。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中國共產黨創造性地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華傳統優秀文化結合,而產生的優秀成果。其中,法治思想與法治觀念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精髓所在。法治政府則是我們國家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務與前進方向,處于影響我國發展全局的重要位置。黨和國家歷來非常重視法治建設,主張采取各種有益措施,推動政府法制化行政,廣泛傳播法治精神。從某種程度上說,利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是一種全新又十分有效的方式。
(作者單位:濰坊科技學院)
【參考文獻】
①楊玲:《法治與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探求》,2015年第2期。
②井凱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維度》,《攀登》,2015年第1期。
③許可:《中國社會核心價值觀的演變對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啟示》,《南陽理工學院學報》,2013年第5期。
責編/周曉燕 劉芋藝(見習)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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