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民可持續發展的觀念薄弱,政府資金的投入不足,農業生態系統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等是制約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瓶頸。為此,應強化農民的可持續發展意識,增加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投入,合理利用農業資源,等等。
【關鍵詞】中原經濟區 農業發展 糧食生產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中原經濟區涉及7省,由28個地級市組成,土地面積約30萬平方公里,人口近1.6億,這其中有近1億的人口為農業人口,生產的糧食占全國總產量的六分之一。可以看出,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在中原經濟區建設與發展中處于基礎性的地位,不能動搖。
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
第一,促進中原經濟區農業生產效益的提高。中原經濟區充分利用其得天獨厚的農業資源,在保障糧食總產量穩定的基礎上,加快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可持續發展農業轉化,由粗放型向集約型、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型轉化,在農產品的深加工上下功夫、做細活,著力打造出“中原經濟區制造”和有一定影響力的特色、區域性農產品品牌,使農業從業人員得到實惠,不斷提高他們的收入和農業生產的積極性。
第二,鞏固中原經濟區在國家糧食安全中的地位。中原經濟區自古以來就是國家糧倉,以河南省為例,據2010年底的統計數字,河南省耕地面積約1.19億畝,為全國耕地面積的6.5%;糧食種植面積14610萬畝,占全國種植總面積的8.9%,生產著全國糧食總產量十分之一的糧食,每年除保障全省糧食消費外,還能向外輸出約400億斤的糧食或者糧食制成品。
第三,推動中原經濟區“三化”建設協調發展。“三化”建設指的是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在“三化”建設中,農業現代化是首位,是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基礎。農業生產穩定與可持續增長,不僅給工業發展提供了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而且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和諧穩定都具有積極的意義。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在中原經濟區建設與發展中,農業是工業發展和城鎮化建設的“母體”產業。
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障礙性因素
第一,農民發展可持續農業的觀念薄弱。一是文化教育程度的受限,使他們對傳統的農耕方式創新不夠,接受新技術、利用農業新科技的能力相對欠缺,推廣的農業新技術也很難獲得認同,更不說是發展可持續農業了。二是農業科技人員的作用發揮不明顯。農業科技人員的工作辛苦,待遇偏低,科研經費不足,使得人才的流失遠遠高于引進的數量,制約了其在發展可持續農業中的作用發揮,使得農民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仍然任重道遠。
第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投入不足。一是政府對農業的資金投入不足。其主要原因就是對農業的投資與其預期的短期收益偏差較大,投于其他產業獲得的收益遠大于投于農業所獲得的投資回報率,使得農業投入一直處于確保糧食安全的低層次水平。二是農民對農業的資金投入不足。中原經濟區農民投資其他行業,目的就是為了收益最大化;而投資農業往往還是用于耕作傳統的糧食作物,保證自己所需和上交國家計劃,這必然制約了其在農業資金的投入不足。
第三,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受到破壞。一是土地資源浪費嚴重。主要表現在宅基地審批混亂,一戶多房,使用浪費嚴重;一些倒閉企業由于沒有轉產或者拆除,使得土地閑置,造成浪費;建筑用材的生產使耕地受到破壞,尤其是制磚用土基本上都是取自于農田。二是灌溉用水利用率低。由于灌溉設施陳舊、不配套等,使得農田灌溉經常是“滿了溝,漫了路,最后才到地里頭”,加之大多數地區灌溉還在采用落后的漫灌模式,使得灌溉用水的利用率低,造成了水資源的浪費。三是耕地污染嚴重。這主要表現為:過多使用化學肥料、肥料搭配不當;農藥的濫用;地膜污染等。
第四,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制度保障不到位。一是農村土地產權的模糊弱化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使得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不牢;三是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弱化了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促進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探求
第一,強化農民的可持續發展意識。一是提高惠農科技培訓的普及率及質量。中原經濟區各地區要根據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制定出符合地區農業特色、農民需求、避開農忙的科技惠農定期培訓計劃,建立農業科技人員不定期的送科技下鄉與巡查制度,通過新老科技人員、先行運用農業新科技理念的農民對其他農民進行傳幫帶,切實通過培訓使農業可持續發展理念扎根于腦,外化于行,尤其是要發揮“農業科技園”“生態示范園”的引領示范作用,要讓農民看到發展可持續農業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的共贏。二是改善農村的人文環境。中原經濟區要立足區域特色、民族特色、資源特色,在加大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投入的同時,發揮新媒體的作用,積極傳播科技興農理念,在推進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同時,使農民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理念。
第二,增加發展可持續農業的資金投入。一是政府對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在政策上給予支持和傾斜。要結合地域綜合情況,創新農業改革的新思路、新辦法,研究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惠農政策和舉措,通過政策的宏觀調控,提高農民走可持續農業的意識,推進農業的轉型升級,增加農民的農業生產收入。二是適度增加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投入。就當前實際情況來看,工業和農產品還存在著不合理的“剪刀差”。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表明,農業與工業產品的交換以其價格低于價值18.25%成交。工農產品交換的價格不等價,挫傷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政府要利用工業企業的財政進入,加大對農業發展的反哺性資金投入。三是增加農業可持續發展資金的貸款支持。政府資金的投入不足,加上農村存款向工業發展和其他行業的轉移,使得中原經濟區農業可持續發展所需的資金不足。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多方聯動,如政府對農業貸款政策性調整,保險行業對農業生產和生產性投入進行保險,農業管理部門要對農業生產性投入進行補貼等。
第三,在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的基礎上合理利用農業資源。一是發展資源節約型農業。中原經濟區人口多,農業生產資源缺失,要想走農業可持續發展道路,就必須發展資源節約型農業,以降低農業資源消耗和保護農村生態,依靠技術創新、設備更新、制度完善來推進可持續農業的發展。二是推行循環農業。循環農業的基礎是農業的生態經濟理念和可持續發展理論,它合理利用動物、植物、微生物在農業生態系統中的各自特點,統籌動物飼養業、農業種植業、林業等的發展規模,最大限度地降低農業資源的浪費、生產性成本和市場風險,促進農業生產增效、農民增收。三是發揮農業生態基地優質畜產品基地的示范引領作用。農業生態基地和優質畜產品基地建設堅持“誰投資,誰收益”,個人投資為主,國家扶持為輔。國家投入主要用于農業管理、技術創新、產品改良和示范基地的建設,地方政府要多方統籌資金,把生態農業與農業開發、農田水利建設、扶貧開發等結合起來,發揮農民的能動性、尊重其自愿性、鼓勵其創造性,真正調動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各類要素的積極性。
第四,完善發展可持續農業的制度供給。一是清晰農用地的產權。要通過政策宣傳,讓農戶明確農用地土地承包權的穩定性和合理流轉受到法律的保護,增強土地承包權的物權化意識;要從制度上使農戶清晰其對擁有土地的各類權利及破壞這類權利所要受到的相應懲罰;使農戶在行使土地使用權時有明確的收益預期,從而激勵農戶擴大對農業生產的投資,保護愛惜耕地,杜絕破壞土地的行為發生。二是完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公共物品保障體系。立足中原經濟區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建立省、市、縣、鎮(鄉)四級的農村公共物品的保障機制,規范國家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對農村可持續發展所需的公共物品全部由政府支付,對非公共物品而又能促進農業發展、農村和諧的物品供給可由個人或者政府共同投資,走市場化供給模式。三是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繼續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政府財政負擔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方式,使農民老有所養;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加大對鄉村醫生的技能培訓,使得農民病有所醫;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通過個人、政府、社會的結合,完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社會養老的農村養老制度;完善農村的福利制度,建立殘疾人就業保障制度、義務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農村文化娛樂設施等。
(作者單位:中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系)
【參考文獻】
①劉旭、王秀東:《完善投入體制和機制推進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農業經濟問題》,2007年第6期。
責編/劉瑞一 美編/宋揚 王夢雅(見習)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