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鎮(區)、企業多方調研的基礎上,總結常熟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如擔保鏈風險等;同時,從外部經濟環境、企業、銀行、政府四個層面剖析金融風險成因及政府、銀行、企業在風險形成和處置過程中的角色缺失和應擔責任;然后給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并建立金融風險防范長效機制。
【關鍵詞】縣域金融 風險防范 金融生態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受宏觀經濟下行趨勢及信貸市場收緊的影響,2011年起,常熟市部分民營企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先后發生多起企業倒閉、業主逃債事件,民間借貸糾紛金額巨大,債務違約時有發生;企業互保、聯保貸款方式異化;銀行機構貸款不良率有所增長,這些事件極大破壞了區域金融生態平衡。常熟市人大財工經委、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常熟市支行、常熟銀監辦、常熟縣域金融研究中心組成專題課題組,聯合開展“常熟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專題調研,通過分別召開市級機關職能部門、鎮(區)、銀行、企業四個專題座談會和走訪相關企事業單位,收集第一手資料,旨在通過多方調研對企業合力把脈,摸準金融風險隱患,剖析政、銀、企在風險形成和處置過程中的角色定位及應擔責任,給出防范縣域金融風險的對策建議,保障地方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縣域金融風險整體情況及表現形式
縣域金融風險整體情況。截至2015年9月末,常熟市工業總產值累計達3458.10億元,同比增長0.8%;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為2386億元,比年初增加61.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為1919.4億元,比年初增加166.1億元。銀行業服務地方第一產業、第二產業、服務業、小微企業的貸款額度均實現了穩步增長,增幅分別為43%、7%、1%和8%,經濟運行整體保持平穩。然而,2015年1~9月,銀行機構貸款不良率明顯上升,不良貸款余額為48.3億元,比年初增加了19.2億元,28家銀行機構中大多數銀行的不良率和不良貸款余額呈“雙升”態勢,“壓降”壓力普遍較大。區域金融風險呈現出由中小微企業向規模型企業、個別區域向各個板塊擴散的趨勢,對地方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及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直接構成了威脅。
金融風險表現形式。調研顯示,金融風險突出表現在擔保鏈風險、過度負債風險和逃廢債風險三個方面①②:
一是互保、擔保鏈風險。據人民銀行常熟支行統計,截至2015年9月末,全市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為1367.51億元,其中銀行信用貸款占比約10%,抵質押貸款占比約47%,保證貸款占比約43%。另據相關統計,僅常熟法院2015年1~9月受理聯保、互保糾紛案件376件,標的額17.68億元,案件數量和金額均超過前兩年全年數。同時,法院尚未受理的此類案件大量存在。企業跨域關聯且分布于不同銀行,帶來“鏈式效應”,使銀行不良貸款反彈,企業擔保風險具有從同類企業間的互保鏈式向跨行業、跨地區延伸的趨勢,如處理不當,容易形成隱性的區域性系統風險。
二是過度負債風險。出險企業大多過度負債,財務成本居高不下,民間借貸挑戰企業生存底線。企業資金利潤率和借款利息率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如果市場行情看好,信貸寬松,企業決策正確,適度的財務杠桿可使企業利益最大化;然而一旦市場行情萎靡,信貸收縮,企業決策失誤,管理失當,過度負債會導致企業資金利潤率低于資本成本率,直接引發資金鏈斷裂。
三是融資引發逃廢債風險。企業主惡意逃廢債花樣繁多,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惡意租賃。將抵押給銀行的房屋提前交由其他債務人倒簽5~20年的長期租賃協議,在法院訴訟過程中使競拍人顧慮較多,導致流拍,銀行抵押資產難以變現。棄企出逃或消極應付。2008~2015年,常熟地區約有80家企業的企業主棄企出逃,法院討債案件476件,總標的額23.81億元;目前有些企業主風險發生后不再出逃,轉為消極應付。轉嫁償債責任。一些主債務人,轉移或隱匿資產,將償債責任轉嫁給其他擔保人,個人卻逍遙自在,絲毫不降低生活標準,開豪車、購名牌、出入高檔場所等。惡意轉移資產。為躲避銀行或其他債權人債務,或將資產轉移至他人名下、或直接轉至海外、或“金蟬脫殼”,注冊新公司繼續經營生產。信貸違約。銀行貸款逾期不還,造成銀行不良率上升。
金融風險成因分析
外部經濟環境層面。區域金融風險形成受到三個外部沖擊:一是宏觀政策沖擊。國家貨幣政策先松后緊,使地方銀行機構由流動性過剩變為流動性緊縮,加上正值三期疊加的特殊時期,容易催生金融風險階段性積聚。二是產業輪動沖擊。受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產能過剩及“兩高一剩”等政策影響,常熟地方傳統特色的紡織、服裝等行業優勢不再凸顯,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促使新一輪洗牌難以避免。三是區域經濟沖擊。近年來,浙江、上海等地爆發的經濟危機及行業危機對常熟地區造成了直接沖擊。如以溫州商人為代表的浙商經營模式和資金運作方式逐步滲透、影響了常熟企業傳統的生產經營模式,誘發了2010~2011年間較為旺盛的民間借貸、企業投機和隨后發生的企業倒閉、業主跑路等事件。
企業層面。金融風險的發生是個別企業盲目擴張、資本投機、忽視主營業務的必然結果,也是目前產能過剩、經濟下行的必然反映。具體原因有:經營不善、難以為繼。企業主營業務不強,規模上不斷擴大但管理水平和市場駕馭能力沒跟上,缺乏現代企業制度規范和經營理念,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不務正業”,盲目投資。個別企業逐步放棄主營業務,過度融資從事投機,甚至淪為融資平臺,出現了“投資熱錢化”、“產業空心化”現象。財務失真,內控缺失。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大量資金體外循環,流向不明,風險控制意識淡薄。個別企業虛增規模從事關聯交易,依靠高利貸維持企業規模,一旦資金鏈斷裂,企業必然陷入危機。
銀行層面。在現行體制和考核機制下,銀行在金融風險形成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并出現了積累性暴露。主要表現有:過度授信。信貸寬松時,銀行對企業過度授信,直接導致企業高負債經營與擔保鏈擴張。2008年后,銀行變身信貸工廠,批量完成放貸任務,鼓勵企業貸款,致使民間現金流異常活躍,為擔保鏈、高利貸產生提供溫床。抽貸壓貸。銀根收緊時,銀行面對風險企業存在矯枉過正的傾向,對擔保鏈上正常經營的企業也采取抽貸壓貸行為,進一步引發企業擔保鏈條斷裂。忽視還貸主體責任。個別銀行過于關注擔保人償債能力,忽視貸款企業三項資金占用情況,一旦貸款企業發生資金鏈問題,其他擔保企業都要負擔連帶責任,形成骨牌效應。
政府層面。各級政府在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過程中責任不斷加大,在風險的防范和處置過程中,尚有作為空間。具體表現:預警機制不夠靈敏。地方政府對本轄區的企業經營狀況及風險程度缺乏深入了解,實地調研不夠,事前預見性不足,一旦出險,被迫充當“救火隊員”,忙于事后補救。發展導向不夠科學。習慣于行政推動企業超常規擴張、高負債投入,輕視引導企業量力而行、苦練內功。征信系統不夠完善。執法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信息不對稱,法律法規存在諸多盲區,風險發生后,往往出現舉證困難、司法程序跟進滯后的現象,造成對個別惡意逃廢債的企業主打擊力度不夠。
處置和防范縣域金融風險的對策建議
為增強企業發展信心,重建社會信用,支持區域金融穩健發展,政、銀、企都要依法依規辦事,遵循市場法則,采取強力措施來加速風險的消釋進程,明確企業自救自強、銀行幫扶支持、政府引導協調的角色定位,本著“防范重于救險”的原則,通力合作,適應新常態,構建防范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為此,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企業突出穩健發展,做強做大實業。第一,堅守主業經營,控制負債規模。首先,瘦身減負、提質增效。摒棄盲目擴張,降低高支出土地和固定資產費用,壓縮財務開支,緩解超負荷舉債壓力,將全部精力和有限資金用于實業,做好主業,苦練內功,重振“實業精神”,不輕易涉足房地產、證券、對外投資等高風險領域。其次,謹慎擔保、控制負債。謹慎為陌生企業擔保,根據實際發展適度融資,不盲目,不跟風,不喜大,切忌超出償還能力的過度籌資,走穩健型發展之路。再次,轉變理念,加強管理。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轉變家族經營的傳統模式,聘請職業經理人或專業團隊管理企業,規范會計制度。最后,注重科技,勇于創新。加大研發力度,尋求國內外并購機會,吸引外資、國資、民資參股,借鑒先進的管理經驗,培育新的核心競爭力;借助互聯網金融P2P平臺,創新融資模式。
第二,深化企業改革,推進兼并重組。鼓勵企業通過申請重組減免債務,剝離不良資產,在重組協商中,股東拿出誠意和切實可行的方案,以提高債權清償率獲得債權人對重組計劃的支持。股東可先將原有抵押資產或個人部分財產用于清償企業貸款和擔保責任,原債權人以貸款比例再出資,給予企業相應股份,全過程法律監督,通過債轉股化解危機。
第三,勇擔社會責任,彰顯履債誠信。爭取政府和銀行的依法支持是企業風險處置的關鍵,企業負責人與股東要有積極自救、主動擔當、與企業共患難的精神,不跑路,不抽資,不轉移資產。向銀行公開資產和負債情況,增強財務透明度和還貸計劃性,自覺接受銀行監督。
銀行突出全局意識,創新金融服務。第一,建立銀行間會商機制,加強同業間溝通與合作。由人民銀行牽頭,形成主辦行制度,對擔保鏈上企業的突發信貸風險,啟動銀行會商機制,形成同業攻守同盟,實現同進同退。對暫時資金短缺但經營狀況良好、產品結構合理并有發展前景的企業進行共同幫扶;對主業經營良好但存在跨行投資的企業,逐步縮減融資總量;對于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屬于淘汰落后產能或挽救無望的企業,采取相應措施使其平穩退出市場。
第二,創新擔保方式。借助“大數據平臺”,將企業現金流視為第一還款來源,推廣供應鏈金融產品,以存貨、應收款等作為抵押、質押手段,也可考慮對優質中小企業采用按期結算、本金借新還舊的方式,減少企業流動資金占用。準確判斷貸款企業的償貸能力、償貸意愿和可能的信貸風險,控制企業融資總量,防止過度授信③。
第三,推廣信用貸款。從根源上抑制擔保鏈風險的擴散,促使企業回歸信用本原。引入專業信用評級機構,對企業和企業主進行信用等級評定,針對符合條件的、信用較好的小微企業,推出真正意義上的信用貸款。
第四,加強金融行業自律。針對銀行為完成考核沖時點、一線人員為貸款企業“拉郎配”、信貸員利用地位和信息優勢騙貸等時有發生的現象,各金融機構要嚴格監督、檢查,加強行業自律,嚴格管控,進一步完善風險防范機制,加強從業人員道德操守和行為規范,注重化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現象,切實為地方經濟穩健發展提供優質服務。
政府突出依法監管,優化金融環境。第一,債務分割解決擔保圈鏈。促使涉及擔保圈(鏈)的每個當事人坐下來協商,用3~5年時間縮資產、減規模,使融資額度與借款人營收和資產相匹配。針對現有的擔保圈(鏈),可選擇少數典型搞試點,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額度不大的,實行按份切割,如企業向銀行貸款300萬,其他5個企業為其提供擔保,銀行按照均分原則使每個企業承擔60萬責任,還款后可免除其擔保責任。對于額度較大的擔保企業,設定最高擔保金額,承擔有限還款責任。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全程法律監督,法院、政府職能部門、銀行、企業充分協商,形成法律范本,規定實施細則④⑤⑥。
第二,發揮土地抵押、收儲杠桿作用。在調整工業用地土地抵押評估政策的基礎上,對于符合整個土地收儲規劃要求的企業,優化程序啟動土地收儲。政府在此過程中,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土地收儲工作,實現企業、銀行、政府多方共贏。同時建議實行土地全額登記并允許追加土地溢價登記,成立農村土地資產評估和交易平臺,提升抵押物處置能力。
第三,深化與江蘇資產管理公司的合作。在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與江蘇資產管理公司的合作,待時機成熟,成立常熟市資產管理公司,聘請專業化團隊進行專業化經營,引入金融、法律等業內資深人士,按照剝離的不良份額兌現薪酬,實現市場化運作,最大限度保全資產,盤活本地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同時與四大管理公司進行戰略合作,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
第四,鼓勵企業增加直接融資比重。出臺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借助股權交易和新三板市場拓寬融資渠道,或發行中小企業高風險債券形式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同時,引導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以政府倡導為主,多種形式資金共同參與,以成長型、科技型、發展前景型中小企業作為投資對象,以提供發展所需資金和經營管理咨詢服務的方式介入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和階段。完善風險基金退出機制,實現風投基金的良性循環。
第五,構建完善征信體系。進一步完善經信委“健康體檢”機制,會同金融機構、財稅部門等部門完成大數據綜合信息平臺構建。政府牽頭各部門進行數據采集,委派專業人員進行系統維護和數據查詢分析,建立信息公示平臺,全面監督企業合法經營。進一步完善人民銀行中小企業信息輔助系統。通過收集匯總全市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存貨、稅收、用水用電、欠貸、欠薪、訴訟等信息數據,形成“政、銀、企”信息共享平臺,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信用風險,盡快構建完善社會征信體系。
第六,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加快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文件要求,設立“黑名單”制,形成“政、銀、法”聯動應對的誠信和威懾體系,對于惡意逃廢債的企業主,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微信等媒介工具進行反面典型曝光,對不履行法院判決者限制其高消費,并在信貸、工程項目、子女出入境、旅行、購房等方面給予嚴格限制,運用社會輿論監督失信行為,運用法律武器形成高壓態勢,有效遏制逃廢債行為的發生。
(作者均為常熟理工學院副教授;本文系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項目研究成果,項目編號:2014SJB576、10yjazh115)
【注釋】
①倪旭:“縣域金融風險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時代金融》,2013年第5期。
②王亞卉,謝元態:“試論我國縣域金融抑制與深化”,《農村經濟》,2013年第6期。
③顧海峰:“中小企業金融擔保風險分散機制的系統性構建研究”,《金融理論與實踐》,2011年第5期。
④俞云芳:“芻議浙江中小企業互保聯保困局的破解”,《中國市場》,2013年第21期。
⑤劉宣祥:“民營企業互保聯保貸款風險研究-以浙江麗水為例”,《金融發展評論》,2014年第3期。
⑥劉斌,李曙光:“企業間互保、聯保貸款模式困局及其解決—以浙江企業‘互保鏈’危機為例”,《法律適用》,2014年第7期。
責編 /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