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文化作為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產生重大影響,在中國古建筑等級制度、建筑美學設計制度、建筑營造制度的慣性思維、建筑營造技術傳授方式等方面有著十分鮮明的體現。當前我國建筑營造中存在形式主義、“千城一面”、缺乏特色和精品意識等問題。在這些問題的解決過程中,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及其體現能夠為我們提供相應的啟示借鑒。
【關鍵詞】古建筑 營造制度 儒文化 元素 啟示
【中圖分類號】TU-85 【文獻標識碼】A
中國古建筑扎根于深厚傳統文化和高超建筑技術之上,可謂博大精深,其獨特的打動人心的魅力在世界建筑史上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建筑是凝固的歷史”,從某種程度上來看,中國古建筑就是中國凝聚的歷史典籍。中國古建筑集中了傳統政治、經濟、文化、哲學、倫理觀念等觀念,成為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反映建筑技術的同時,實際上是更大程度地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因而,建筑是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是文化深層內核的集中再現,建筑記錄了文化和歷史發展的進程,文化成為建筑的靈魂。儒文化作為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產生重大影響,且對當前我國建筑營造的發展具有重大啟示。
儒文化深刻影響中國古建筑的發展演變
孔子創立儒學以來,儒學在中國古代思想文化史上一直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其歷經漢學、宋明理學以及清代的經學等許多歷史階段的源流變遷之后,基于儒學文化逐步形成了一股較為寬闊宏大的文化潮流,儒學文化有力地對中華民族文化心理以及民族性格的塑造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給包括建筑文化在內的傳統文化藝術產生了深刻、持久的影響。
“仁”、“禮”、“天人合一”和“中庸”,通常被認為是儒家思想的內核。這些儒家思想在我國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對傳統古代建筑風格特色的形成、建筑營造制度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關于“仁”,按照孔子的解釋就是“愛人”,也就是以友愛的狀態親近他人和自然界中的萬事萬物,以較強的情感投入到萬物之中。當然,孔子倡導的“仁”主要還是要求親近基于血緣關系的親人,認為人們的“仁”首先應該是愛自己的親人即“事親”,而這僅為“仁”的最初范圍。孔子認為人們的“仁”不能僅僅局限在“事親”的范圍,而是應該推而廣之,將“仁”的范圍從親人擴大到包括上至君主、下至黎民百姓的全體社會成員。按照儒學的觀點,此種“仁”的主觀情感狀態,還要將其外化,也就是將“仁”體現在人們的行為規范之中,而最為重要的規范就是封建宗法制度,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實際上非常顯著地體現了封建宗法制度,這正體現了儒文化對建筑營造制度的深刻影響。儒家自始至終認為,要通過“仁”促使人們的外在行為規范發生改變,逐步轉變為人們的內在的道德自覺,人之所以需要“仁”的道德自覺,這又體現了“天人合一”的哲學觀、世界觀。在“天人合一”觀念影響下,儒家認為人類是自然界的組成部分,只有和自然界保持和諧、統一,才能更好地維系良好的社會秩序。儒家倡導的“仁”,強調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同時也強調人與自熱、人與萬物之間的和諧,“仁”是事關世界萬物的儒學哲學觀念的核心要義。而在人倫秩序中,儒家強調“禮”,“禮”也是“仁”的內心外化的必然要求、外在表現。《禮記》中就說得很明白:“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①在儒家看來,“禮”是一種人倫秩序和統治秩序,且整體的秩序高于個體的秩序、局部的秩序,要將整體秩序作為最高的價值取向,要求每個個體均在自己的人倫范圍內安分守己,個體是被整體所包圍了的,個體的利益并非不重要,但是個體的利益要服從整體的利益。在內與外、天與人的關系中,儒家強調“中庸”。“中”也就是要將內在的“仁”和外在的“禮”中和貫通起來,將天道和人道貫通起來。
儒家學說對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中國古建筑的發展演變就是按照儒家學說要求逐步演變發展的。上古時期并無固定的建筑制度,并未形成任何與建筑有關的典章制度。孔子結合周禮并對周禮進行創新發展,創立了儒家學說思想體系,自此之后的中國建筑逐步有了典章,人們建造建筑物通常按照典章來進行。《周禮》作為儒家經典著作之一,在其《考工記》中便記載了和都城、壇廟、宮室、民居、市場等建筑有關的內容。《考工記》中說:“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后市”②,這些提法實際上均是將儒家思想貫穿運用于建筑之中,已經比較接近于建筑營造制度。儒學在春秋戰國時期僅僅為“百家”之一,并不居于主導和核心地位,因而儒家所提出的建筑營造并未在該時期被完整地推行,不同列國乃至相同列國不同地區的建筑制度千差萬別。
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建立封建集權帝國之后,極力排斥儒學,其“焚書坑儒”之后使儒學元氣大傷,但秦朝作為我國第一個封建帝國所確立的統一度量衡卻成為今后形成建筑體系制度的重要基礎。到了西漢時期,漢武帝“獨尊儒術”后,儒學成為在整個統治階層具有主導地位的文化思想,該時期的中國建筑營造制度中儒學開始以強大的力量發揮了影響力。
漢武帝時期,中國建筑制度、建筑技術中均按照儒學的要求進行了改進和整合,逐步形成了對后世產生巨大影響的“官式建筑”的初步建筑樣式。當時興建的未央宮、建章宮、長安城、上林苑等聞名遐邇,均屬于符合儒學規范的“官式建筑”,對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許多建筑紛紛模仿上述名建筑而興建。戰亂頻仍的魏晉南北朝時期,各種學說紛紛盛行其道,儒學的大一統地位逐步喪失,最終導致了儒學、道學、佛學三家學說之間相互交融、各分秋色,這就為隋代、唐代時期儒家思想文化的更進一步創新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隋唐時期尤其是唐代,隨著國家的統一和強盛,儒學作為居于統治地位的重要學說,對唐代的建筑營造制度的影響更為顯著,對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建筑制度進行了改進與整合,儒學思想深刻地影響到了當時的宮殿、寺觀、壇廟、園林、陵寢和民居等多個方面的建筑。該時期中原地帶的木結構建筑在魏晉時期的基礎上實現了創新發展,已經逐步實現了標準化、定型化,建筑營造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北宋時期出現了周敦頤、張載、邵雍以及二程(程頤、程顥)等著名的儒學大師,使儒學更加深刻地影響整個社會制度,儒家思想更加有力地注入到中國人的生活之中,受此影響,當時建筑營造制度也被納入到了“律”、“令”、“格”、“式”等典章制度中進行規定,賦予了建筑營造制度法律上的地位,建筑體系逐步趨于成熟。元朝雖然屬于少數民族政權,但是其在前朝的基礎上進一步復興了周朝王城制度,儒學依然對元朝時期的建筑營造制度有著統治性影響。明清時期,我國經學獲得了空前的發展,受到封建統治者的曲解和異化之后,入學在社會政治舞臺上的地位已經無法和前代相比,但是儒學對建筑營造制度的影響已經被固定下來,明清時期的宮城建筑、都城各類建筑營造制度均體現出對周制的演繹特點,明清時期建筑具有完整的三朝五門制度,都城和宮城的中軸線幾乎是重合的。
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
建筑等級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按照儒學觀點,構建尊卑有序、層次分明的等級制度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等級制度是人倫之本,是立國興邦的基礎,是不可動搖的宇宙法則。儒學所強調的上下有別、尊卑有序思想,對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這些思想成為構建古代建筑營造制度必須遵循的法則。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首先就體現在中國古代建筑十分顯著的等級制度之中,通過建筑上的等級制度體現尊卑上下,因而,中國古代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的建筑制度有著十分嚴密的等級,各類各式建筑的色彩、形制、開間、脊飾等均有著明確而嚴格的規范,任何建筑均不得擅自違制僭越,否則還可能受到法律的懲戒。我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其建筑制度中森嚴的等級制度幾乎涵蓋了建筑制度的所有層面,牽涉面極廣。據《考工記》記載,城制分為天子都城、諸侯國都、宗室和卿大夫城邑,分別為城的三個等級,按照等級的不同其有著不同的建筑標準。《禮記·王制》記載:“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祭于寢”,這是對宗廟建筑等級的規定。《明會典》規定:“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門屋三間五架;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 由此可見,在單體建筑之中,等級制度也體現得淋漓盡致,在間架、屋頂、臺基以及構架的做法上均十分顯著地體現出來。
建筑美學設計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建筑是凝固的歷史”,建筑物具有精神和物質的雙重屬性,任何一個時期的人們均會按照其審美的要求去進行建筑設計,從而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建筑美術設計制度。儒家倫理道德思想和哲學思想深刻地影響著中國古代歷朝歷代的人們,儒學思想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建筑審美觀念。因而,在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的美學設計之中,同樣深受儒家文化的深刻影響,中國古代建筑美學設計制度具有顯著的“序”的觀念、“正”的觀念、“和”的觀念,這些觀念正是儒學文化元素在建筑美學設計制度中的具體體現。關于“序”的觀念,按照儒家所設想的社會模式,是上下、尊卑、貴賤分明卻能夠和諧相處的階級社會,有著十分森嚴的等級觀念,因而儒家思想影響下的建筑師也通過森嚴的等級觀念對建筑之美進行塑造,建筑美術設計制度體現出顯著的秩序感。比如,紫禁城就是在“序”的觀念主導下進行美學設計的,通過空間、裝飾、比例尺度等,以襯托、對比等手法使整個紫禁城秩序井然、主次分明。關于“正”的觀念,要求建筑美學設計講求方正,避免出現彎曲的圖像設計,形成莊嚴的布局,比如山東曲阜文廟就是如此,體現了儒家“正”的觀念。關于“和”的觀念,要求建筑美學設計之中注重各部分之間的“和諧”、“協調”,要求建筑群各部分之間通過合理的比例、尺度和裝飾設計保持“協調”。
建筑營造制度慣性思維中的儒文化元素。慣性思維是儒家文化中體現出來的重要思維,是儒家思考社會人生的哲學理念在思維方式上的體現,慣性思維同樣對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產生深刻影響。儒家對治國理政相關問題進行探討之時注重強調“堯舜之治”、“先秦之治”,對任何事物進行論述之時必須引用“孔孟”賢圣的語言。儒家倡導對舊有的典章制度、禮儀制度應該闡述和效法、遵循,不能對古人定下的規矩進行改變,不能自行創造,而是要遵循好古老的傳統。甚至到后來發展成為“先朝制度不可廢”、“祖宗成法不可改”,強調從古人那里去尋找繼續前行的道路,要求一切事物均按照古人的做法予以延續,反對改變古人的做法。儒家的這些慣性思維,理所當然地體現到建筑營造制度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歷史長河之中,人們營造房屋必須按照儒家學說的規范,按照既定的等級制度和營造法式進行“套用”。人們在設計建筑營造形式之時均“仿古制”,隨著歷史腳步的前進而按照“復古更化”的方式實現“變”,而此種“復古更化”的變化方式不得超越前人的基本建筑營造制度,只能是在承繼前人的基礎上實現一些局部的而且是較為細微的變化。正因受儒家文化元素影響下的建筑營造制度慣性思維的主導,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長期保持穩妥的發展變化,未出現建筑營造制度上的大起大落,建筑營造制度演進的進程較為緩慢。
建筑營造技術傳授方式中的儒文化元素。儒家文化講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逐步在全社會形成“學而優則仕”的普遍觀念,許多人將自己的目光聚焦于“為政”、“出仕”上,掌握文化知識的人逐步和工匠群體相互分離,因而包括建筑營造在內的各方面技術通常局限于特定范圍內薪火相傳,通過師傅帶徒弟的方式傳承。當然,文人群體和工匠技術相互分離雖然是我國封建社會時期長期形成的普遍現象,但依然有不少文人士大夫和官方關心關注建筑營造制度的發展進步。比如,宋代李誡編著的《營造法式》系我國古代首部建筑技術專著,該書由官方編寫修撰而成,其目的在于適應國家理財需要,卻成為我國古代建筑史上的不朽之作。明代末期著名造園設計家所撰寫的《園冶》,系中國首部園林藝術理論專著,同時也是一部不朽的造園技術專著,論述了別墅、宅園營建的基本理論、具體的技術手法,集中反映了中國古代造園的成就。《營造法式》、《園冶》雖然分別系官方和文人士大夫編著的建筑營造專著,其目的也是在于真實記錄和闡述儒家思想主導下營造法式制度,目的并非在于促進營造技術的創新。我國封建社會歷史長河中的建筑營造技術傳授傳承方式,主要還是通過家族傳授和師傅帶徒弟的途徑傳授的,總體風格自始至終保持儒家風范,雖然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有所發展進步,但只能是在原有基礎上做出局部性、漸進性、細微性的提升和改進。
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對現代建筑的啟示
當前我國建筑營造制度中暴露出許多問題。首先,目前建筑領域的形式主義較為明顯,存在相互攀比乃至嘩眾取寵、過于追求奢華等現象。其次,在城市建筑中存在“千城一面”的現象,不少城市的地域性特征逐步弱化,城市的特色在逐步消失。部分城市高樓林立,成為“水泥森林”,而建筑規劃設計卻雜亂無章,讓居住于城市中的人感覺窒息,城市建筑缺乏審美性。再次,我國新近建筑的民族風格難以彰顯,相反地,西方國家民眾對物質文明高度崇拜的心理狀態卻在中國當今建筑營造中體現出來,在盲目崇拜下促使“歐陸風”盛行其道。最后,建筑營造設計缺乏精品意識,體現出一股浮躁之風氣。
解決上述問題,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相關問題能夠為我們提供相應的啟示借鑒。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的儒文化元素,尤其是建筑美學設計制度和建筑等級制度,對促進古代建筑營造制度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使中國古代建筑營造制度別具特色,在世界建筑史上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為世界建筑營造制度的發展做出了獨特貢獻。這給我們的啟示是,對于建筑的發展而言,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尋找到一條民族化的正確道路,從而使其具有獨特的民族風格形式,在現代化的建筑上體現出中國民族建筑藝術的精華,這才是現代建筑應該努力的方向。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中體現出來的慣性思維、傳授方式,雖然促進了古代建筑營造制度的穩妥進步,避免封建社會各朝代之間的建筑營造制度風格迥異,避免不同朝代之間的營造制度大起大落,自然有利于繼承前人的經驗為后代所用。但是,由于儒家文化影響下的建筑營造制度過于強調“效法古人”,因而導致了創新性不足的嚴重弊病,這也是儒家文化元素影響中國古建筑營造制度被人們廣為詬病之處。這就啟示我們,要將創新作為建筑這種審美載體的生命所在,決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前人或者外國的建筑營造制度,我們借鑒、學習前人或者外國建筑經驗,其目的也是在于在現有基礎上緊密結合時代的發展和本國本地的具體實際情況實現新的創新創造。
(作者單位:南通大學藝術學院)
【注釋】
①戴德,戴圣:《禮記》,南昌:江西美術出版社,2012年,第429頁。
②周公旦,賈公彥,彭林,鄭玄:《周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008頁。
責編 /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