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在規范司法行為方面做出了成績不是偶然的,歸根到底一句話,就是從領導到一般干警,對于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都很重視,在實際工作中能夠認認真真采取一些具有實效的舉措,態度端正了,自然方向就明確;方向明確了工作就順手;工作順手了,檢察機關就能更有效地履行自身的職責,繼而形成相對穩定、特點明顯的“檢察文化”。
事實上,早在2005年全國檢察系統和法院系統就已經開展了規范司法行為的專項整治活動。為什么在很長時期內,這項工作的推進沒有明顯的起色呢?根源還是出自“認真”兩字上。檢察機關是司法機關,主要職責是執行法律、運作制度的,“創制規范”不是檢察機關的主要任務,因此,在既定的司法行為“規范”框架中,“規范司法行為”著重要求的就是能否認認真真地去“做”。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在“做”上下足了功夫。首先,領導重視。曲靖市人民檢察院王江華檢察長先后九次就規范司法行為提出具體要求和專門批示。其次,為了將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做扎實,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制定下發了《曲靖市檢察機關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為全市檢察機關規范自身司法行為統一了“標準”、協調了“步調”。再次,著重抓細節。司法行為不規范,往往體現了履職“不達標”,執法“粗放”。為此,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對全市范圍內檢察系統存在的不規范司法行為進行了重點排查,梳理了168個需要對照檢查的重點問題,對癥下藥,開準藥方,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第四,司法行為“規范不規范”不能由檢察機關自己說了算,要讓社會公眾進行監督,要讓司法活動的參與者來評價才能有公信力。曲靖市人民檢察院很好地抓住了規范司法行為“自說自話”的問題,通過騰訊網、新浪網、人民網等網站微博窗口發布檢察工作信息,接受外界監督,讓“不規范司法行為”暴露在陽光之下。最后,規范司法行為要“定規矩、立標準”,保證上下級檢察機關一個尺度,努力打造“檢察新形象”。
曲靖市檢察系統在規范司法行為方面做出了實實在在的成績,這些成績帶來了檢察機關作風的顯著變化。在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推動下,檢察機關依法履職的形象凸顯了,領導干部和廣大干警的辦案思路清晰了,機關的工作流程化了,當事人進了檢察院要找誰、怎么辦這些事明白了。這些點點滴滴的變化,都是曲靖市檢察系統廣大干警認認真真干出來的。長遠來看,檢察機關以規范司法行為為契機來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不失為一條扎扎實實的工作思路。
責編/韓冰曦 美編/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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