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推進,高等院校從免費教育逐步轉變為收費教育,擴招之后更是迎來了學費的快速增長。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資助政策和措施,但在實踐上仍略顯不足。文章從國家、高校、社會、貧困生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對策以加強我國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建設。
【關鍵詞】高校貧困生 資助體系 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9.2 【文獻標識碼】A
伴隨國家高等教育廣泛普及和大學生擴招數量的激增,中央政府已疲于承擔巨額的教育費用,亟待進行高等教育的收費體制改革。這種體制改革試圖在美國經濟學家D·約翰斯通提出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由國家、社會、學校和個人合理分擔高校培養成本的機制。國家早在1997年已經基本形成高等教育“繳費上大學”的局面,而后高等教育學費在家庭教育支出的占比隨著學校收費標準的逐年提高而迅速增加。在此基礎上,家庭經濟困難生入學難,在校生活負擔重等問題相繼浮出水面并給高等教育帶來了一定的沖擊,這似乎與高等教育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目前高校收取學費的標準其實并不高,僅相當于一個大學生培養成本的四分之一。但是,這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來說,仍然是一筆巨大的經濟負擔。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和探索發現,雖然中國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已經日趨完善,但資助體系操作過程中仍存在很多弊端和問題,筆者將從以下幾方面對策來探析如何完善我國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
國家層面
貫徹教育公平理念,提供可靠的思想平臺。由于歷史傳統的影響,我國對于教育公平理念的理解始終不夠到位,這就導致了社會對于貧困學生的關注沒有達到預期的高度,從而造成了高等教育發展陷入了不良循環。國家應該全面貫徹教育公平理念,將教育公平作為教育決策的觀念和標準之一,推動教育公平的主動發展,從而使教育決策能更大限度地代表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進而為中國的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民主化進程提供動力,將中國的教育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
加強高校學費收繳機制,緩解高校貧困生的教育壓力。高等教育收費方案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教育公平;但另一方面隨著學費不斷提高,貧困生的壓力越來越大,有的甚至選擇休學或輟學,這在一定程度上又弱化了教育公平。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收費標準是按教育成本25%左右比例來收繳的,這種成本分擔理論忽略了不同層次、不同地區、不同家庭對學費的承受能力。我國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層收費,動態調整收費方案,以有效解決貧困生問題。筆者建議應該考慮以下收費標準:其一應引入市場競爭理念,目的是通過競爭和消費波動平衡需求作為衡量學校的收費標準;其二教育成本應作為確定收費標準的主要依據;其三從個人回報社會的能力方面來確定收費的高低,收費標準實現等級化和顯性化;其四同時要考慮受教育主體及其家庭的實際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加強高校學生個人誠信系統建設,盡可能降低規避國家助學貸款風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顯示:貧困生貸款不良還款率高達30%左右。因為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式貸款,加之高校學生畢業后流動性大,不利于銀行的貸后管理,所以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誠信意識就顯得尤為重要。這就促使我國應該盡快完善大學生個人誠信系統。對此筆者建議:一是應建立網絡化的學生個人信用查詢系統,并由專門的機構負責管理和監察,及時錄入和更改學生的誠信檔案記錄,包括貸款學生的還款記錄和其他有關信用信息,高校、銀行、用人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登陸查詢。二是國家應加快建立完備的個人信用監督法律法規體系。
加強慈善保障體系建設,助力助學工作。現階段,國家的慈善事業還處于萌芽階段,對于慈善立法還不完善。部分慈善機構因為管理中沒有明確的法律制度,使得慈善機構存在著工作程序不透明、監管制度不健全等諸多現象,部分慈善機構管理混亂,結果導致讓一些社會上的不法分子鉆空子,使應該得到救助的人沒有得到救助,這其中也包括高校貧困生。因此加強對慈善機構的管理和完善,對高校貧困生的資助能夠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對此,筆者建議:第一,通過合并資助職能,實現資助金的統一管理,以簡化資助過程和手續等項目;第二,針對高校將各項救助資源加以整合,統籌進行管理,以實現救助資金效果發揮到最大化;第三,健全慈善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工作過程公平公正。第四,加強慈善救助工作的申報管理程序,對于符合條件的家庭,通過建立網絡數據庫的形式隨時跟蹤管理,以確保將慈善資金用準用好。
加強高校資助對象的考核評估工作。加強高校的貧困生資助管理工作,必須要建立考核評估體系。只有堅持評估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才能推進資助工作的全面性和實效性。高校貧困學生的資助考核評估工作可采用高校自我測評和全國統一考核、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要制定嚴格的考核標準,具體應該包含高校貧困生制度建設方面、國家政策執行情況、助學工作的機構設置情況、針對助學工作的宣傳情況、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定情況、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及后期的管理情況、創新資助工作內容等。國家依據考核結果,對完成工作優異的單位要予以表彰,宣傳其工作方法;對于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提出整改期限,并進行二次評估。通過對高校資助工作的評估考核,促進高校資助工作的規范化發展。
高校層面
制定合理有效的貧困生認定機制。貧困生資助資格的認定是資助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它是一個系統工作,不僅包括貧困生經濟情況的調查、認定,也包括資助實行后的監督和處理工作。此項工作應做到以下方面:第一,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認定標準。第二,規范認定方式和程序,注意公平公正。第三,建立貧困生管理數據庫和網絡管理平臺。通過網絡管理建立貧困生家庭實際情況的電子檔案,要進行全國聯網,以備查實貧困生的家庭收入狀況。第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對貧困生的認定實施進行有效監督。
增強獎學金的助困功能。在幫助貧困生問題上,獎學金比助學金力度小,那如何增強獎學金的助困功能就成為值得關注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拓寬獎學金的資金來源。目前獎學金主要是由國家支付,獲獎面小,大部分貧困生雖然成績優異,卻因獲獎的比例較少而未獲得資助。所以高校可以爭取社會支持為貧困學生增設單獨的獎學金制度,擴大獲獎比例實現助困功能。另外,高校自身也可增設貧困生單項獎學金,為優秀貧困學生提供成才助力,不讓家庭條件困難成為求學路上的絆腳石。現階段已有部分社會團體和企業界在高校增設獎學金,但大多屬自發行為。對此,國家應該予以支持,在社會范圍進行廣泛地動員和激勵。
國家助學貸款是助困的主渠道。全面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的工作模式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幫助貧困生完成學業的重要途徑。例如山東省某高校,他們有一套合理的工作模式,使得貸款成功率達到99%,違約率也僅為3%左右。該校把整個貸款工作細化為三個步驟:第一階段貸前準備,為確保每位貧困生掌握資助政策,他們做了大量的前期宣傳工作,通過前期審核確保貧困生名單,各學院由專人對貧困生申請工作進行指導,提高成功率。第二階段貸中溝通,該校由專門部門負責與銀行溝通,避免出現其他錯誤,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確保信息通暢。第三階段貸后管理,這一階段是學校的重點工作,收回全部貸款學生的合同,建檔保存,對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同時該校的就業部門還積極為貧困生推薦工作,保證畢業后還款能力,降低了違約率。總結后筆者認為,高校要高度重視貸款,有專門的部門負責。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學生領會具體政策。完善學生助學貸款制度,突出為學生服務意識。
拓寬勤工助學渠道。勤工助學的資助方式,有利于讓貧困生參加社會勞動和社會實踐,體會按勞取酬、勞有所得的道理。對于勤工助學活動,應該做到以下三方面:一是規范管理,由專門的部門負責,成立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對其進行統一管理。二是大力拓寬勤工助學工作領域,校內盡可能減少臨時用工,為貧困生提供崗位。在校外也要努力爭取勤工助學崗位,如鼓勵學生通過做家庭教師等校外打工的方式使勤工助學向智力型轉變。另外,還可以開辦勤工助學產業,激勵學生利用自身優勢創新創業。例如導游、禮儀服務、設備維修等等行業。
建立貧困生的技能培養模式。長時間地通過國家、社會和高校三個方面對貧困生的資助,容易使貧困生產生依賴的心理。“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學校可以通過加強對貧困生進行技能培養,讓他們通過自身努力擺脫其生活困境,同時避免貧困生的依賴心理。因此,筆者建議高校要加強貧困生的技能培訓,使其由“輸血”變為“造血”,由“供給型”變為“經營型”,并為其提供各種渠道鍛煉和實踐,不斷培養貧困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和動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高校應重視貧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貧困大學生作為高校大學生中的一類特殊群體,無論在思想上還是生活上都有很多困擾和壓力,由此引發了一些心理健康問題,因此貧困大學生的心理健康也是當今高校構建安全和諧校園亟待解決的課題。關于高校貧困生的心理問題,筆者歸納出以下的建議:一是占領思想政治教育的陣地,對貧困生進行積極的思想教育和引導。發揮學生骨干、輔導員、專業教師的積極引導作用,利用黨團組織以及學生組織各個社團,積極引導貧困生積極向上,培養樂觀豁達的人格品質。二是充分占領貧困大學生第一課堂陣地,鼓勵努力學習,用知識武裝自己,用知識改變命運。三是努力占領大學生第二課堂陣地,通過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讓貧困大學生樹立自信,樂觀生活。四是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五是樹立模范典型,宣傳寒門學子勵志成才的事跡,發揮榜樣的引導力量。
建立貧困生的資助金使用追究制度。目前,高校的貧困生資助工作重點關注前期的工作,例如貧困生認定、獎助學金的發放等,但對于資助金發放給貧困生后資金的使用情況,卻未予以高度重視。部分貧困生在領取資助金后,出現請客吃飯、揮霍浪費等現象,如果高校不予以追查管理,助學金不但不能發揮其真正助學的目的,而且還會給高校和大學生群體帶來不良的影響。為此,高校可以建立網絡監督機制,由學生監管,對助學金的使用實現“人人可監督,筆筆可追查”,讓資助實現透明公正,物盡其用。
社會層面
營造捐資助學的輿論氛圍。目前,我國參與貧困生資助工作的社會團體和個人還遠遠不夠。大部分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認為高等教育與自身無關,使得貧困生與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工作無法進行,比如校外助學和社會捐贈等。其實,造成貧困生家庭困難主要是因為農村收入低或城鎮下崗職工和單親家庭等。貧困生問題的解決,有利于社會的安全穩定,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鑒于此,社會各界應高度重視貧困生工作,其辦法就是大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揚資助貧困生的企業和個人,正面引導社會各界參與資助活動。一是要宣傳感恩社會、回報社會的理念,為社會各界參與活動提供精神支柱;二是要通過對貧困生困境進行報道,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導向作用,以動員社會各界伸出援助之手;三是要對大力支持貧困社資助工作的團體和個人并予以表彰和宣傳。
積極引導和管理社會力量的捐資助學活動。現階段我國社會資助活動的開展,主要集中在名牌重點院校,其他普通院校和地方院校的社會資助活動相比之下較少。而大部分普通院校招收的學生貧困生占比較高,更需要社會資助。因此這就要求我國要成立專門機構,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助學活動,同時負責對社會資助的管理,有助于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社會資助。
平衡銀行關于助學貸款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關系。現階段,我國國家助學貸款金額主要由商業銀行負責。捐資助學活動是為了保證社會的和諧發展,為社會輸送人才,銀行應該放寬眼界重視社會價值,在國家幫助減少風險的政策下,政府和銀行統一思想,積極主動開展助學貸款工作。銀行可以依據政策要求適當的簡化貸款程序。高校做好學生的誠信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按時還款,降低還款風險。
關注貧困大學生的精神成長。我們不僅要關注貧困學生的生活問題,關注貧困生自我意識的缺失等問題,更應該重視貧困生心理健康。首先,要通過大眾傳媒進行正確輿論引導,不僅要關注家庭困難的學生交不起學費的情況,也應積極宣傳寒門學子自強自立的典型。片面宣傳會造成學生“等靠要”思想滋生,不利于學生的成長,容易激發社會矛盾。其次,社會團體在資助方式不能只注重表面意識宣傳,也要注意資助方式,保護貧困生的自尊心和隱私。
貧困大學生層面
養成責任意識。給高校學生貫徹國家的《高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雖然國家、社會、高校正在逐步加大對資助貧困生的力度,以期幫助高校的貧困生完成學業,但高校的貧困生作為受教育的主體,其自身也有按時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相應的責任。所以每個高校的貧困生都應該認識到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并能夠主動自覺地繳費。讓貧困學生既認識到自身的責任,還要有回饋社會的心態,要學會感恩,懂得誠信。
正視貧困。作為貧困大學生自身要正確認識貧困,不能從心理上因貧困抱怨社會,埋怨父母,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大學教育是非義務教育,要認識到交納學費是大學生應盡的義務。作為貧困生應該磨練意志,提高人格修養,培養自強自立的意識,堅信只要通過努力就能實現“知識改變命運”的夢想。
常懷感恩之心。大學教育應重視感恩教育,這既是大學生應有的思想素質,也是一個公民應有的道德準則。國家和社會對貧困大學生的資助,表達了對貧困生的關愛和照顧,希望貧困學生能夠自強自立,健康成長。貧困生應該學會感恩,懂得感恩,努力學習,刻苦鉆研,用知識和能力回報國家和社會對自己的關愛。現如今社會上有一些大學生不講誠信,拖欠貸款,甚至惡意欠款,這種現象也是屢見不鮮。接受資助的貧困學生應該講誠信,守信用,做一個有自尊的大學生。
自立自強。自強自立在貧困大學生身上有很大的意義:第一,自強自立是一種品質。大學生是成年人,不能一味等國家靠政府來幫扶和資助。第二,自強自立是心理上的積極防線,心理健康的人都是樂觀向上的,心理悲觀的人往往表現為消極悲觀。所以教育和培養貧困大學生自強自立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個重要目標。第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在高等教育的軟硬件客觀條件都已經具備的前提下,青年大學生最需要做到的就是主觀上要刻苦努力。
(作者單位:燕山大學;本文系2014年秦皇島市科學技術局課題的研究成果,項目編號:201401A398)
責編 /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