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延長中老年人口的退休年齡已成為我國養老制度改革和養老體系建設面臨的重要議題。文章從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嚴峻形勢以及養老體系發展現狀入手,從延遲退休對養老事業建設的必要性出發,多角度深入分析探究延遲退休對養老改革的具體影響作用,為延遲退休政策的有效施行及養老改革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行之有效的解決策略依據。
【關鍵詞】養老改革 延退 影響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伴隨著現代文明的發展,在經濟大潮的推動下,社會醫療衛生事業不斷發展進步,人類社會普遍存在預期壽命延長現象。在中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重不斷加大,加快了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的步伐,當下,人口老齡化已成為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從國家和社會發展的角度看,已上升到一定的戰略高度。對此,兩會期間,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提出:要結合我國當前老齡化基本國情,盡快制定出延遲退休的具體方案,并于2017年起正式施行,同時要加快落實具體的政策制度,有效推進政策落地同時,逐步完善養老改革制度。
目前,關于延遲退休的話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立足國情,面對當下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養老負擔日益加重的嚴峻形勢,延遲退休年齡是十分必要的。特別是站在養老改革推行發展的角度,在老齡化人口巨增的大背景下,如何確保老年人口退休后必要的生活支持,解決全社會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問題,強化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已成為當下一大難題。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重不斷增加,帶來了我國退休費用的加速上漲等一系列問題,造成了老年人口增加與養老金供給不足的重要矛盾,為我國現行養老制度帶來嚴峻挑戰。
在此社會背景下,延遲退休政策做為解決該矛盾的有效實施方案,為解決養老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是推動當下養老改革發展創新和養老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從落實效果上來看,它可以緩解養老保險財務收支不平衡、老年人力資源浪費、老年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備等一系列問題,從財務、人力、組織保障等方面為養老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創新提供了重要平臺和實施依據,甚至影響到未來養老事業發展的大方向。
本文基于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這一基本國情,結合當前退休制度實施過程中對養老改革帶來的問題及延遲退休的必要性,多角度分析延遲退休這一政策對當前養老事業發展及養老體系改革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促進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老年人力資源合理利用、養老保障制度不斷發展完善等。與此同時,也指出了延遲退休政策實施可能存在的負面影響,為延遲退休實施提供有效事實依據和改進方向,并為當下養老改革提供新的解決思路和必要的理論依據。
當前退休制度對養老改革帶來的問題及挑戰
從歷史發展來看,我國在2000年以后正式步入老齡化社會,在發展中國家屬于較早步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之一。根據最新人口統計,我國65歲以上人口比重已經從20年前的4.8% 上升到7.2%,其人口老齡化增長速度已遠遠超過歐美等發達國家。具體看來,當下退休制度對養老改革帶來問題及挑戰如下所述:
退休人口驟增,養老金支付賬戶緊張。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大趨勢對社會養老提出了更高要求,養老保險無疑是其中重要一環。養老金支付賬戶是否充足,是養老保險制度能否維持的重要保障。面對著養老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必須盡快提上日程。我國的養老金發放采取現收現付制,收取的金額直接決定可以進一步給付的金額,由中央財政對繳費不足金額進行靈活補充。
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人口平均壽命延長,老齡化進度加快,社會上退休人口驟增,在職與退休職工比例逐步失衡,這從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職工退休后領取養老金的負擔,為當前社會養老帶來較大負擔。養老金支付賬戶日益緊張,嚴重制約了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健康發展。
據人口發展與社科中心統計,我國當前的養老金“空賬”以20%左右的速度迅速擴張,2014年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較2013年增加上萬億元。養老保險支付缺口不斷擴大,已經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社會養老進程的發展。再從我國基本國情來看,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應對養老金支出不斷加大這一現狀。由此帶來的財政負擔較重,為當下養老事業持續發展帶來一系列重大問題,亟待解決。
退休年齡不合理,老年人力資源浪費嚴重。首先,退休年齡的制定可以說是退休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當下養老改革必須正視的重大問題之一。結合當下世界各國慣例,人口平均壽命長短是影響退休年齡的重要因素,退休年齡應與人均預期壽命為正比例關系,退休年齡應隨著人均預期壽命延長而提高,這將有利于中老年人力資源的有效利用。然而,從當下我國退休年齡的制定歷史來看,我國當前依然實施建國初期的退休制度,即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這明顯已經與當前我國人口平均壽命不斷延長的現實相悖。對此,必須要考慮到在醫療衛生水平不斷提高的大背景下,當下處于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年人口身體依然健康,仍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要積極有效運用這一現實優勢。而如果按照當前法定年齡退休,無疑會帶來老年人力資源的浪費。
具體而言,我國當下退休年齡制定面向人群為各行各業勞動者,未考慮到行業對勞動者健康水平、知識、技能等方面具體要求,退休年齡缺乏彈性。對于體力勞動者而言可能50歲以后逐漸走向衰退,但對于像教師、醫生等腦力勞動者,隨著年齡增長其工作經驗日益豐富,勞動能力反而在50~60歲處于巔峰時期,這時讓他們按照制度退休造成了我國人力資本特別是稀缺性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不利于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也不符合養老制度的出發點及根本目的,未能讓老年人真正實現為社會貢獻力量。老年人的過早退休也為社會穩定帶來一定隱患,造成了養老改革方面的巨大空白點,需要對此進行詳細設計。
此外,如果今后老年人仍舊按照從前的法定年齡退休享受養老金,那么不但會造成就業市場上人力資源的浪旨,而且會對當前當下養老事業的發展帶來極為嚴峻的挑戰。部分行業存在的提前退休現象更是加劇了養老金賬戶支付失衡、老年人力資源浪費嚴重的現實問題。在退休制度的具體實施中也存在男女退休年齡不合理(通常女性更早退休)、地區退休政策失衡、退休后老年生活缺乏文娛支持保障、退休后再就業缺乏必要引導鼓勵等問題。在此背景下,延遲退休政策應運而生,為解決以上養老改革發展中面對的阻礙提供了新的思路。
延遲退休年齡對養老改革的影響分析
延遲退休年齡,有利于促進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和人均壽命不斷延長,令退休者贍養費用不斷提高,使得養老金制度成本不斷上升,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也為養老改革的進一步施行帶來重重阻礙。在此背景下,為減輕當下養老保險支付壓力,延遲退休年齡這一政策帶來顯著效果,從而減少養老保險的支付負擔。微觀來看,延長退休年齡可從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發揮作用。為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和運營提供額外的時間和空間,有助于養老基金在相對穩定狀態下實現保值增值,也可降低為急切解決養老保險賬戶不平衡問題,而盲目擴大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的風險。
在相對穩定的壽命年限前提下,延遲退休年齡可以使在職員工工作年限延長,從而減少國家固有養老金發放的年限,減輕養老金供給壓力,為當下養老制度改革減輕財政負擔;通過延遲在職員工退休年齡,還可以增加勞動者對養老金的義務繳費年限,從而有助于增加國家養老金收入,為當下養老改革進一步完善創造提供必要的經濟保障。例如:當下,某企業員工本來應該60歲退休,開始領取養老金,通過延長退休年齡到65歲,可以使其多交5年的養老保險費用,而減少退休后養老保險的領取,從而有助于國家養老保險收入覆蓋支出。延長退休年齡從收支兩個角度有效增加我國養老保險金的積累,從而縮小當前存在的養老金缺口,維持養老基金收支平衡,應對退休人口驟增帶來的養老改革發展危機,從而為我國養老制度改革與發展奠定良好的經濟基礎,減輕其財政負擔。
延遲退休年齡,有利于老年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當前養老改革面臨的問題除了養老金收支平衡,還有退休人口驟增帶來的老年人力資源浪費的問題,不能體現當下老年人市場中“讓創造財務的源泉涌流”這一主旨,即便不存在社會保障的危機,老年人享受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但是卻難以做到老有所為。事實上,這些老的人雖然上了年紀,但是他們需要的不僅僅是安享晚年的輕松生活,他們同樣需要精神世界的追求,自我價值的體現。聯系當下退休制度,目前我國實行統一的退休年齡制度,無論勞動者進入人才市場時間如何,其退出勞動市場的年齡都是統一的。勞動者受教育程度存在差異,針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者的身體狀況和自身的積累也應區別對待,“一刀切”的規定造成了我國中老年人力資源的大量浪費。特別是從教育程度來看,高學歷勞動者工作年限遠遠低于低學歷勞動者。但在當下“科教興國”的大背景下,目前我國人才市場上需要的正是高水平、高學歷的勞動者,按照之前法定年齡退休必然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因為這些高學歷的知識份子,他們的前半生大多數都是求學階段,學以致用的時間完全不能滿足他們對事業的追求。延遲退休年齡,對進一步促進老年人力資源有效利用、完善勞動力市場十分必要,這也是當前養老改革在人才利用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
以大學教授職業為例,一般按照當前勞動者法定最低就業年齡為16周歲為前提,但大學教授的職業,受教育年限較長、進行碩博連讀等原因一般可能會35 歲才進入勞動力市場,如果按照法定退休年齡,他不得不60周歲退休,但如果對此延遲退休年限,比如他65歲退休,這5年他可能在學術科研方面為國家、為教育事業做出更多貢獻,其智慧成果在60歲之后得到了有效運用。由此可知,對于一些從事科研技術性較強工作的勞動者和具備專業特長的專家,比如大學教授、醫生、教師、工程師等,對其實施延遲退休有助于為社會創造更多效益,為養老改革可持續發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支撐。
延遲退休年齡,有利于推動養老保險制度及養老福利的完善。退休制度的實施對我國養老保障改革與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它的改革也將對養老保障事業產生重要的影響。我國現行退休制度是根據新中國成立后具體國情制定,如今已過去50多年,存在許多亟待改革和完善的地方。比如法定退休年齡較低、男女退休年齡差距大、提前退休現象、退休后文娛生活支撐力度不夠等,為當下養老改革的實施和發展帶來重重障礙。現行退休制度存在諸多違背公平正義之處,比如養老金“雙軌制”依舊存在,有悖于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理論。并且,當下各個行業、各個地區、甚至城鄉之間的退休制度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不平衡的問題,養老保險制度完善任重道遠,對于退休老人的養老福利覆蓋也缺乏統一完善的制度支持。以上種種問題,均證明我國現行養老制度,尤其是退休制度亟待改革,這也是我國養老保障制度需要改革完善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當下養老改革能否可持續發展影響重大。
以養老改革發展的初衷和根本利益為出發點,進行養老制度的改革主要是為了促進當下我國老年人口更好地安享晚年,在為國家為社會發揮余熱的同時,增強自身的成就感,從而實現價值追求。養老改革應該惠及所有老年人口,令大家共享改革開放勝利果實。然而,當下關于退休政策制定的欠科學性造成了部分老年人退休后生活單調無味的現狀,部分偏遠地區老年人生病就醫可能缺乏必要的政策保障也是養老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部分農村退伍軍人應享有的養老優撫政策落實也缺乏切實執行性。這些問題均需在養老改革中加以重視和改進。而延遲退休政策的實施無疑為以上養老改革中存在的問題解決提供了土壤,也贏得了時間。在當下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嚴峻的大背景下,延遲退休無疑可以為當下退休制度完善和養老改革發展提供一定的緩沖,避免養老改革政策制定的盲目性,為其科學合理制定政策提供一定的思考余地。
當然,在意識到延遲退休政策對養老改革的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應考慮到延遲退休政策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首先,結合當下社會對于延遲退休的主要爭議,不得不承認延遲退休年齡也會在短期內不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造成企業培訓成本的加大和養老保證金的較多支付,但長期而言還是有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其次,從當前就業形勢來看,我國仍處于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狀況,就業難、擇業難的問題依舊很嚴峻。延遲退休年齡無疑會加重就業壓力,令年輕人面臨更難的就業環境。第三,延長退休年齡還可能造成社會財富向老年人口轉移,導致社會財富結構發生變化,出現老年人外出工作、年輕人在家待業的“啃老”狀況,造成家庭財政負擔的加重,不利于當下養老改革初衷的實現和養老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在此形勢下,迫切需要在養老改革中對其給予高度重視和靈活處理。
結論及啟示
當下,延退政策已經成為我國應對人口老齡化和促進養老改革落實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它涉及人口結構、就業、人力成本利用、養老保障等諸多方面,對當下養老改革制度發展完善至關重要,對當前養老保險財務收支不平衡、老年人力資源浪費、老年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備等一系列問題起到緩解作用,甚至影響未來養老事業發展方向。
在此背景下,延遲退休政策應運而生,為解決養老改革發展中面對的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結合上面關于延遲退休政策對養老改革發展的積極作用和消極影響而言,雖然延退會對當下社會的全面發展帶來一定負面影響,但其對養老制度改革的具體落實和持續發展仍會帶來巨大的經濟社會效益,切實解決養老保障問題。因此,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而應該站在長遠角度,對其負面影響加以客觀分析和有效預測,在制度實施的過程中進行嚴格控制,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的限度,結合當前延遲退休政策實施的社會大背景,積極推進延退政策,根據現實不斷完善修正,更好地落實發展。
從具體措施來看,在延退政策落實的具體過程中,應根據我國實際情況,立足我國改革發展大局,積極征求社會各方意見,了解到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老年人對于退休年齡以及相關退休制度的意見與建議,并在廣泛社會調研的基礎上,做到堅持循序漸進、公正公平、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從法律創立、政策執行等角度推動實施,統籌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對不同性別、不同地區、不同崗位的退休政策進行有機整合,靈活調整,銳意創新,統一標準,以推動延退政策最大程度滿足社會群體需求,更好地實現國家養老改革的初衷目的,推動我國養老改革的持續健康發展和養老事業的不斷完善進步。
(作者單位:許昌學院法政學院)
責編 /豐家衛(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