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成立。在“國安委”的第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了包括“文化安全”等11種安全在內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其中,“國家文化安全觀”不僅涉及文化領域的傳統安全(比如意識形態斗爭),更指向信息與媒介時代的多種非傳統安全因素(比如文化消費和生活方式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如何在新的傳播環境下創新對“文化安全”的理解,成為我們面臨的一個重要理論挑戰。同時,這也是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創新發展理念在“理論創新”層面的內在要求。
聚焦于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背景下“文化安全”的“再定義”問題,筆者提出了應該從“內生性”和“虛擬性”兩個角度重新思考文化安全,同時充分考慮文化的數據化,以及圍繞數據化而形成的新的文化權力結構,適時相應調整國家戰略。
從外源性到內生性
內部文化安全的主要威脅來自三個層面:生產機制層面,資本主導的、短視的、粗放的、缺乏監管的市場化使得內在文化出現空洞化趨向;價值內涵層面,在高舉“消費主義”的大旗之下,文化產品拋棄了對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負載;傳承層面,厚“人”薄“己”的文化觀念表現出缺乏文化自信、輕信盲從,并且對自身文化傳統、文化現實實地調查研究匱乏。
一般而言,文化安全的威脅往往被定義為“外源性”,即外來文化產品的入超或者意識形態的侵襲,這也是“傳統”文化安全觀的主要預設。這一預設的歷史背景是“冷戰”時期東西陣營的政治經濟區隔和意識形態對立,以及廣大第三世界國家在后殖民主義語境下選擇獨立或開放的糾結心理。在“后冷戰”時期,“傳統”文化安全觀仍然擁有重要解釋力。這不僅是因為建基于“民族—國家”之上的國際政治秩序沒有改變,更在于全球化這一不平衡的發展進程再度夯實了西方發達國家依托強大的文化產業和領先的信息基礎設施所形成的“文化霸權主義”。
然而,汗牛充棟的“外源性”討論并不能解釋當下復雜的文化安全現實,因為他們忽視了“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的辯證思維,而且指向的似乎更具決定性的“內生性”要素。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新的“總體國家安全觀”里所指出的,“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
那么,這一“內部安全”主要指什么?內部文化安全的主要威脅來自哪里?筆者認為,需要從如下三個層面進行初步解答。
首先,從生產機制上,資本主導的、短視的、粗放的、缺乏監管的市場化使得內在文化出現空洞化趨向,從而導致了自身文化體系的不完整、文化修復能力的下降以及文化原創能力的不足。這一“內部安全”的結構性缺陷給外來文化的“入侵”提供了土壤。
以電影產業為例,中國的電影票房在2015年達到440億元人民幣,連續四年穩居全球票房市場第二,并有望在短期內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然而,細觀國內市場,一系列“內生性”問題值得我們高度關注:一是雖然國內(尤其是民間)資本投資是主流,但技術、人才和內容等要素的生產卻是國內外合作較多。在“全球本土化”的文化產業發展背景下,如何定義“中國電影”是個亟待回答的問題。二是洶涌的資本流入不僅活躍了中國的電影市場,更催生了電影“快消品”(而不是“耐用品”)時代的到來。資本對短期盈利的訴求使得生產周期短、技術水平低下、故事情節簡單等成為當下商業“大片”的主要特征。“大片”等于“爛片”已經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盲目追求票房回報的資本邏輯使得電影產業難以完成以縱向和橫向整合為代表的系統工業化。將市場拱手讓給好萊塢的分賬片,也就順理成章了。三是監管系統相對落后,無法跟進叢生的新媒介類型和復雜化的電影生產要素市場。與此同時,監管理念徘徊在壯大文化市場和保護文化安全的選擇之間,導致了諸多的監管漏洞。
其次,從價值內涵上,由于追求“快消”,文化產品在高舉“消費主義”的大旗之下拋棄了對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負載。諸如平等、友善、誠信等最為基本的價值觀在追求注意力經濟和用戶感官體驗的前提下,要么被忽視,要么被符號化和空洞化。在抽離人們具體日常生活的同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成為文化產品消費過后最易被遺忘的部分。
我們仍以電影市場為例,穿越、魔幻類影片的火爆恰恰證明了現實主義題材的稀缺,以及電影市場回應中國轉型社會復雜現實的無力。如果文化產品無法內化特定的社會價值理念使之成為“耐用品”,甚至成為文化傳統的承繼載體,那么社會價值體系構建就成為了無稽之談。好萊塢電影之所以能夠橫掃全球市場,不僅是因為其工業化生產、流通和消費體系成熟,更在于其承載的特定價值觀與戰后美國主導的世界秩序之間實現了高度吻合。
再次,從傳承上,文化安全既是歷史的斷面問題,也是一個時間問題。數千年來,任何一個外源性的文化沖擊,最終都被擁有強大改造力和同化力的內生文化所收編,形成綿延至今的以漢族文化為主、多民族文化為輔的中華文化傳統。因此,在任何一個發展階段,如果從歷史的縱深定義文化安全,我們就必須承認一個經驗事實,那就是“關系文化安全的內生性根本要素是認同與傳承”,而在全球化的今天,“一種文化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影響力也是以其在本土的文化生活的活力、文化認同、文化吸引力為基礎的”。任何厚“人”薄“己”的文化觀念都是缺乏文化自信、輕信盲從的結果,也是對自身文化傳統、文化現實實地調查研究匱乏的表現。
簡而言之,文化安全的“內生性”問題可以從生產機制、價值內涵和傳承傳統這三個方面加以梳理。基于此,我們將超越“內外之別”,形成文化安全的系統概念體系。
從實體性到虛擬性
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虛擬文化安全”需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面:“虛擬文化”拓寬了我們對文化類型或者文化資源的認知;圍繞數據所形成的資源分配方式和權力關系成為了文化安全的戰略考量;國家的文化安全戰略需要結合“虛擬文化”的發展變化適時做出調整。
進入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以來,媒介化的現實讓我們對文化的類型產生了新的理解,我們將它劃分為“實體文化”和“虛擬文化”。“實體文化”指的是負載了價值的物質文化形態,比如山水、遺產和一般性文化產品。而“虛擬文化”特指基于數字和互聯技術形成的,數據化存在的文化形態。在這個前提下,文化安全又可以分為“實體文化安全”和“虛擬文化安全”。當下中國的文化生態中,從實體文化到虛擬文化的深刻轉型,亟需我們轉換視角,關注文化安全的“虛擬性”。
如何理解“虛擬文化”和“虛擬文化安全”?筆者結合國家相關政策和媒介化現實,重點就如下三個方面進行了討論。
第一,“虛擬文化”的出現拓寬了我們對文化類型或者文化資源的認知。一方面,在“實體文化”之外,包括在線影視、網絡游戲、社交媒體在內的數字產品或服務充斥于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與以傳統大眾媒體為代表的文化載體不同,這些基于互聯網的分享經濟的新媒體文化產品,已經成為塑造文化消費、價值觀念乃至文化主體的新興力量。另一方面,在新媒體文化產品的后面,一個更具有戰略意義的文化類型正在浮出水面,這就是“大數據”。其中,用戶數據是文化生產、流通和消費的基礎性資源。誰掌握了用戶數據,誰就掌握了當下文化系統的基礎設施和最核心的生產性要素。
第二,既然用戶數據已經成為文化資源里最核心的生產要素,那么圍繞數據所形成的資源分配方式和權力關系,就成為文化安全的戰略考量。2015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綱要》明確提出,要“切實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做好大數據平臺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評測、應用安全評測、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這一官方表態不僅針對當下信息化、網絡化和數據化背景下的技術風險的管控,更重要的是暗示了一個結構性的事實,那就是,作為基礎設施的大數據并不掌握在政府的手中。
作為一個蓬勃發展的新興信息產業,大數據市場已經度過了探索期和市場啟動期,開始進入高速發展期。預計到2020年,中國大數據產業市場的規模將達到8228.81億元。然而,誰是這個新興市場的主導者?就國際市場而言,大數據的掌握者以Facebook、Amazon、Twitter和Google等大公司為代表;大數據的平臺商則以IBM、Intel、HP和Oracle為主導。就中國市場而言,大數據的掌握者以“BAT”(百度、阿里巴巴和騰訊)為代表,大數據的平臺商同樣以IBM、Oracle和SAP等為主導。因此,龐大的用戶數據資源握在“BAT”等互聯網企業手中,成為它們掌控文化生產(如創意和制作)、流通和消費全產業鏈的核心資源。以阿里巴巴為例,基于用戶大數據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的文化產品”已經成為其未來發展的戰略選擇。這一生態系統的規劃,尤以近來一系列并購傳統媒體的舉動為信號,展示了基于用戶大數據資源的產業鏈未來對整個文化系統的深刻影響。
第三,既然“虛擬文化”表現出新的類型和基于用戶大數據的生產性特征,國家的文化安全戰略就需要適時而動,做出相應調整。一方面,需要對基于互聯網的新媒體文化產品進行安全性評估,并創新規制方式。與傳統媒體相比,相對開放和多元的互聯網空間便利了分享式的文化產品生產。缺少傳統監管體系的新媒體產品更容易走向極端,比如網絡暴力和色情的程度就遠超傳統媒體。如何創新相應的規制體系和方式?我們認為,應該從中心式的源頭管控轉向分散式的終端管控,并提高懲戒力度。這是因為,“去中心化”和“分享式”的互聯網邏輯會幾何級數增加傳統中心式規制的成本,并使之成為不可能。另一方面,大數據是國家文化安全的數字基礎。如果“大數據”不掌握在行使國家權力的政府手中,那么調整國家與市場的關系,尤其是以“BAT”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的關系,就成為國家文化安全系統的重中之重。筆者認為,未來的頂層設計需要考慮三個前提:一是用戶或者人民的大數據不僅具有企業屬性,更具有公共屬性,這是進行國家規制的法律前提;二是國家為大數據市場設定基礎的法律框架,比如大數據的商用需要以不侵犯國家機密、公民個人隱私以及其他道德和倫理體系為前提;三是政府與相關企業的關系以合作為前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公共大數據平臺的建設進度和服務水平。
因此,“虛擬文化”形態的出現不僅是文化再定義的創新點,更為我們理解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的文化安全提供了新的視角。結合上述對“內生性”文化體系的討論,未來的國家文化安全需要在文化的“外源性—內生性”和“實體性—虛擬性”的四維矩陣中找到新的政策邏輯,那就是將視角更多地轉移到文化的內生性問題和虛擬文化的權力關系上面。
文化安全是一個歷史問題,更是一個現實問題。只有與時俱進地觀察文化與社會,尤其是當下媒介化社會的復雜互動關系,我們才可以創新理念和規制框架,為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國家安全道路”提供智力支持。
(本文作者分別為中國傳媒大學副校長,中國傳媒大學廣播電視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