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寧。誠信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在“向錢看”的過程中,把太多的眼光關注于如何獲得自我利益而忘掉了這一美德。盜版、假冒偽劣商品、假藥、有毒食品等層出不窮,商業欺詐、合同違約、偷排污染物、偷逃騙稅、學術學歷造假等現象也屢禁不止。種種不誠信的行為不僅損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更是直接影響到人們群眾的切身利益。
社會誠信問題歸根結底為個人誠信缺失,與我國誠信教育的缺失直接相關。在推進社會誠信建設過程中,首先應堅持以人為本,以教育為先的原則,加強和完善我國國民的誠信教育,全面推進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首先,構建科學、合理的誠信教育體系。目前我國教育仍主要以文化知識教育為主,大部分學校、家長均過多看重青少年學生的學習和考試成績,而忽視了以誠信為核心的人生價值觀的教育和培養,不利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因此,要轉變傳統的教育理念,注重德育教育,引導青少年梳理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充分發揮學校在國民誠信教育中的陣地作用。學校自身的功能和地位決定了它在誠信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無法推卸的責任。然而目前,在學校的誠信教育方面,沒有開設系統的教育課程,沒有專門的教材,沒有專門的師資隊伍,甚至部分學校或老師自己都不誠信,存在違規收費等現象。這不僅難以讓學校在誠信教育中發揮陣地作用,更不利于誠信教育的開展。因此,學校應把誠信教育貫徹和深入到教育工作的各個環節,并依托少先隊和團支部,多途徑開展誠信教育和實踐活動,引導青少年樹立誠信理念,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積極發揮家庭成員的誠信榜樣作用。父母是青少年的第一導師,家庭是青少年成長的重要園地。父母的言行品格、誠信理念對子女的影響最為深刻。在加強學校誠信教育的同時,青少年的家長應當為自己的子女樹立正確的榜樣,積極引導子女的誠信理念。我們在加強學校教育的同時,也應辦好家長學校,加強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共同推進青少年的誠信教育。
拓寬誠信社會教育的途徑、渠道。誠信教育離不開講誠信的社會氛圍。我們在注重學校、家庭誠信教育的同時,應當依托社區、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拓寬社會誠信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報刊、廣播、網絡、電視等,營造全民誠信的社會氛圍,增強青少年的誠信意識。
其次,應完善市場誠信立法,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市場誠信屬于我國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礎與核心,必須以制度方式優先解決,應當完善我國的市場誠信立法,加快社會誠信的體系建設,培育信用市場,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根本解決我國社會誠信整體缺失的問題。針對社會誠信缺失現象,一方面可以通過我國現行合同法、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對失信行為人予以直接制裁;另一方面通過征集、披露、流轉、使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方式,對失信行為人予以制裁,即通過技術手段公開失信行為人的信用信息,讓包括失信行為人的交易對象在內的相關市場主體充分了解,再由市場主體自行決定是否繼續與失信行為人交易,促進社會誠信的發展。
第三,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社會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實行懲戒機制不健全,難以讓失信者得到應有的懲戒,而必要的懲戒又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能督促人們反省和自覺踐行誠信理念。在加強誠信教育的同時,也應當本著“警示在先,懲戒在后,立信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如社區義務勞動、社區矯正、罰款、各類短期刑罰等,使失信者付出各種形式的足以抵補其造成的社會危害的代價。
責編/高驪 美編/李祥峰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