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重建大戰略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文化精義
中國海洋大學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長 曲金良
【摘要】 “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既體現了環中國海地區各國文化的歷史基因、基調和積淀,又體現了以中國文化為中心、為主軸的共同的主體文化特質,其基本的內涵,即“環中國海漢文化圈”。重構和建設“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就是重構和建設一個由擁有數千年中華漢文化主導的、追求“協和萬邦”、“天下大同”、“四海一家”的倫理秩序的海洋文明的和諧世界。這是建設“海洋強國”、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家戰略的應有內涵和目標指向。
【關鍵詞】環中國海 漢文化圈 文化共同體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
【中圖分類號】 D820 【文獻標識碼】A
問題的提出:只有“文化共同體”才可能是真正的“共同體”
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是我國“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得到了世界上眾多國家的贊賞、認同和“加盟”,具有政治、經濟、文化建設的全球戰略內涵。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就是要根據21世紀的中國“海洋國情”、世界“海洋世情”和世界上絕大多數沿海國家普遍的和平與發展需求,將我國通過海路和平、友好溝通、連結世界的悠久歷史文化傳統與智慧在21世紀重新發揚光大起來,帶動、影響乃至引領世界,走出一條跨海交流與合作,共同構建海洋和平、海洋和諧世界,既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建設海洋強國,又使全世界共同受益的發展道路。
要走出這樣的發展道路,就要架構一種發展模式。而只有在中國源自先秦就有的“四海一家”、“協和萬邦”的海洋經略與海洋和平觀念、思想這里才擁有這樣的智慧資源,并且有長達數千年的歷史經驗可資借鑒。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各國經濟不再獨善其身,因此不再只是局限于、局域于國家之間的競爭,“區域經濟共同體”應運而生。事實上這是國際競爭新的形式,以“經濟共同體”區別于“軍事同盟”的“抱團取暖”,針對的是其他競爭對手。
無疑,“經濟共同體”與“文化共同體”是不同的。“經濟共同體”是經濟導向,而“文化共同體”是文化導向。他們的區別在于,經濟導向是利益訴求,以“共贏”相號召,但實質上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動機的,共同體的“共同”和合作伴隨著競爭,即利益之爭;而“文化導向”則重在區域認同、社會認同、價值觀認同,重在文化傳統尤其是善惡觀念、道德倫理、審美趣味上的價值評判和心理感受。“經濟共同體”的實質內涵在于“爭”,“文化共同體”的實質內涵在于“和”。“經濟共同體”的價值取向在于“利”,這在東西方都一樣;而“文化共同體”在東西方大不同,以中國文化為主導的東方文化的價值取向在于“義”,在于“和”,與西方文化除了上帝信仰就是世俗物欲,即除了“天國”就是“地獄”的兩級追求,因而難以在現實生活中找到“文化”的“準星”大不一樣。在以中國文化為主導的東方文化的價值觀看來,“文化”是“文以教化”,體現的是“文明”,而西方人沒有這樣的“文化”,從來不懂人文社會教化,即使其極具極端性的“全民宗教”,作為西方人的精神支柱,其實質也是為其追求世俗利益最大化而不惜相互殘殺所創造的“精神鴉片”(馬克思語)、“心靈雞湯”。因此,無論西方人怎么看自己的“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觀念中,西方的“文化”遠非“文化”,無“文”可言,體現的是“野蠻”。
近代以降,中國也好,中國周邊國家、地區也好,都經歷了一個“文化大轉向”的過程,不但不以自己的文化而自信、自豪,反過來認同西方的文化是“文明開化”的、“先進”的文化,而貶斥自己的文化為“野蠻愚昧”的、“落后”的文化。中國自鴉片戰爭開始,越來越多的上層“精英”先是認同西方的“船堅炮利”,接著主張“師夷以制夷”,于是大搞“洋務運動”,進而分化、瓦解最高決策當局,對政治制度、國家政體進行“維新”、“改良”,最后將其推翻。原有的制度推翻了,中國向何處去?西化可乎?“中國人向西方學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總是不能實現。”“一切別的東西都試過了,都失敗了。”①“君主立憲制、復辟帝制、議會制、多黨制、總統制都想過了、試過了,結果都行不通”,②結果換來的是百年戰亂、民不聊生,國家變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災難日益深重,幾萬萬中國人民“三座大山”壓頂,只能不斷爆發革命,直到1949年社會主義新中國建立,中華民族才在世界上真正站了起來。“照抄照搬他國的政治制度行不通,會水土不服,會畫虎不成反類犬,甚至會把國家前途命運葬送掉”。③毛澤東精辟而深刻地闡述了只有通過建設社會主義才有可能實現“世界大同”的最終目標:“西方資產階級的文明,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資產階級共和國方案,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一齊破了產。……這樣就造成了一種可能性:經過人民共和國到達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到達階級的消滅和世界的大同。”④“世界大同”的中國“傳統版”表述,就是中國文化中自先秦即有、成為歷代追求的“天下大同”。
日本近代的西化比中國近代的西化走得更遠,更“徹底”。它通過“明治維新”自絕于中國自漢代主導的華夷制度和文化體系,走上了“脫亞入歐”、四處侵略的軍國主義道路,野蠻侵略中國,吞并中國臺灣、琉球和朝鮮,侵占東南亞國家和地區。至于東南亞諸國,大多近代之后都被西方殖民,直到二戰之后才逐漸獲得獨立。為什么這些國家,甚至中國的不少人還在念念不忘西方的“功德”,“反認他鄉是故鄉”?這完全是西方人在其殖民地長期“洗腦”,泯滅、撕裂了這些殖民地、后殖民地人民的價值觀的緣故。
只要競爭,就會有輸家和贏家。所謂“共贏”,實際上只能在非競爭的“共同體”一家之內;而在競爭對手之間,則只能在個別問題、局部問題、暫時性問題上“各取所需”罷了。因此,只要國際上存在著“競爭思維”、“競爭觀念”、“競爭模式”,就必然導致矛盾、斗爭乃至戰爭。而“競爭思維”、“競爭觀念”、“競爭模式”,卻恰恰正是導源于西方人文化基因的國際關系模式和世界發展模式。世界上到處摩擦不斷、紛爭不斷、軍備競賽不斷、戰爭陰云不斷,恰恰正是西方文化主導這個世界的結果。
本來,世界上的文明多種多樣,東西方都有各自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模式,可以相互交流、學習、借鑒,友好為鄰,和平相處,但自從近代西方人在這個地球的西北角落航海“崛起”、四處“發現”世界之后,這個世界就再也沒有安寧過:西方人“發現”了哪里就侵略—傳教到哪里、占領—殖民到哪里,用和平世界所不具備“優勢”的“堅船利炮”轟開一個個文明民族的國門,他們善于在殖民地、在整個世界上鼓吹“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完全把人類視為“物欲主義”的“動物世界”。于是,人們發現,在西方主導的競爭模式下,世界環境資源在日益惡化,國家之間、人口之間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世界性、區域性、各國內部性的大小爭端、爭斗乃至戰爭此起彼伏,人們似乎從來不懂得忍讓、妥協、友善,似乎從來不知道道德、禮義、廉恥為何物,為茫茫大海上的一塊小小的礁石——哪怕是若隱若現、似有似無的礁石也要絞盡腦汁、撕破臉皮、爭吵得一塌糊涂,甚至會大打出手,進行一場國與國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甚至不惜爆發一場整個世界范圍的現代大戰,完全到了不知“文明”為何物的地步。無怪乎即使在西方人那里都不斷有從善者流驚呼,現在這個世界,已經到了“必須從兩千年前的孔子那里汲取智慧”⑤的時候了。
如不趕快改弦易轍,我們這個世界難道還能“可持續發展”嗎?而要拯救這個世界,拯救我們人類自己,不講和、不講義、不講禮、不講文明、不講和諧萬邦、不講天下一家、不講“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講“四海之內皆兄弟”,難道還有別的出路嗎?
出路無他,就在東方文明這里,在以中國為中心、以漢文化為主流文化的環中國海文化圈的傳統根基這里。我們必須從漢文化的核心價值觀這里找回自覺,找回作為自己的文化主人的自豪,找回曾經在近代之前一直令西方人仰視的文化的自信——即使今天我們很難再令西方人仰視我們的文化,我們能不能至少“獨善其身”?
漢文化圈:“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的文化內涵
“漢文化圈”,是中國與環中國海周邊國家、民族在悠久的歷史上形成的以中國為中心、主體和主導的漢文化共同體。這個文化圈,就是環中國海文化圈。漢文化,是中國與環中國海周邊國家、民族共同擁有的主體文化。
這一文化圈,因主要是環中國海的東亞地區(包括東南亞和東北亞⑥),也稱為“東亞文化圈”(廣義的)、“東亞漢文化圈”、“東亞儒家文化圈”、“東亞漢字文化圈”等。
“漢文化圈”的基本內涵是:
第一,共同使用漢字為基本文字,所有的環中國海主要國家,尤其是與中國歷代中央政府建立了封貢政治制度、納入中國中原王朝管轄體制、在其官方文化和主流文化上奉行漢文化的屬國,也稱為“朝貢國”⑦,歷史上都如此;第二,以漢文為共同官方語文,因此官方法定文書與民間通用文書均以漢文為正宗,其民族文字或借用其他文字只作為輔佐文字,其民族語言主要表現為口語;第三,共同或類似的政府組織結構和以郡縣制為基本行政制度;第四,共同的科舉選官制度(大多既遵行中央政府的科舉制度,中央接受屬國學子參加科舉考試,進士者可受朝廷命官任職;也在其屬國地區內舉行科舉選仕);第五,共同的官方典禮、律令、歲時歷法制度(屬國必須“奉正朔”,即以中央政府頒布的統一歷法紀年計時,“過”共同的歲時節日);第六,共同的歷史典籍制度、文學體制和書法藝術樣式;第七,共同的家族、家庭、家教和人生禮儀制度;第八,共同的官方主導、民間通行的儒家文化為主體和主流文化,擁有共同的傳統價值觀念,如天人合一、人倫道德、以利價值等;第九,以私塾和書院教育為主要形式的儒家學校教育制度;第十,共同的心理情懷和審美情感(如心理感情的細膩,柔美、優美情感,恬靜閑適心態)等。
總之,東亞漢文化圈這個文化共同體,人種同類,文化同宗,地緣相連,血緣相親,經濟互補互動性強,聯系緊密。
東亞漢文化圈在歷史上的基本“區域”性質,就歷史上自漢代以降的大部分歷史時期的總體而言,是中國歷代中央政府統轄(包括郡縣流官直轄地區和封國土官自治地區等多種行政管理體制)的區域共同體;中原王朝與周邊政權的基本關系,是中央—地方的分封—朝貢關系。而這個共同體的基本幅員空間和體量,是通過環中國海的航海溝通和政治、經濟、文化交流實現的。“海上絲綢之路”,其核心區域就是環中國海。
這個共同體,在中國歷代王朝帝制下,中央直轄地區與華夷中藩和冊封朝貢制度下的屬國地區互動互補,有機一體,有數千年一體化發展的悠久歷史。與其與西方的關系相較,這個共同體不應該被西方破壞得了、爭奪得去。近代以來,它在某些地區、某種程度上被西方破壞了、爭奪了、控制了,只有一個半世紀,只是歷史長河的一瞬。
中國歷史上的“屬國”,是自秦代改三代分封制度為中央集權制度之后,歷代中央政府實行“一國兩制”即以郡縣直轄為主、封國自治為輔的行政制度下的封國,是歷代王朝對三代分封制度的延續。歷代中央政府在郡縣直轄地區實行命官(流官)制,直轄郡縣地區向中央政府按定制繳納稅賦;在分封自治地區實行冊封王爵(世襲)制,封王自治政權向中央政府按定制朝貢,不納稅賦。冊封王爵的人選,主要是皇親宗室中有重要地位或卓越功勛者,歷代也往往冊封“開國功臣”,是為“異姓王”;在邊疆、海外藩邦地區,則除了設置郡縣直轄外,一般冊封其原來的土著首領為“異姓王”,實行“皇封世襲”制度,其建制即為中原王朝的屬國。屬國王職在必要時也兼領朝廷命官職,如“都督”、“總督”、“大將軍”等。國王夫人稱“妃”而不得稱“后”;國王母稱“太妃”而不得稱“太后”;國王遵制在子嗣中選備的世襲繼任者稱“世子”而不得稱“太子”;國王去世后世子須向中央王朝告哀并上表請封襲職,在中央政府經嚴格核實,由皇帝下詔,派遣使臣冊封;封王使臣抵達屬國并舉行冊封大典之前,世子為“權理國事”而不得擅自稱“王”。中央政府對海外屬國實行的這些規制,基本等同于對內地屬國。一般情況下,歷代皇帝均對海外屬國國王及其朝貢使臣格外禮遇,賞賜豐厚。有些情況下,例如其自治地區較大、國力較強,而中央政府一時難以有力控制時,也出現其國王一面向中央皇帝稱臣、一面在其內部僭越稱帝的情況,中央政府往往視形勢和能力,或遣官訓諭,或打擊鎮壓,另封國王,直至改為郡縣直轄地區,或默認其現狀,伺機改變。至晚清,在西方侵略勢力蠶食占領和誘逼下,中國的屬國地區除部分改為直轄地區外,大部分被西方國家和日本占領殖民,二戰之后才大多“獨立”為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如朝鮮、越南等,而其中的琉球國,則至今仍在日本行政管轄之下(日本在此地區設為沖繩縣)?,F代學者往往套用西方現代“國家”概念討論中國歷史上的“疆域”、“領土”問題,將中國歷史上的屬國劃出中國古代和近代的領土疆域之外,這與歷史事實不符,并且是嚴重歪曲。
中國商周時期實行的即是分封制度,這是至今中國區域文化板塊(如“燕趙文化”、“齊魯文化”、“吳越文化”、“荊楚文化”、“巴蜀文化”、“八閩文化”、“嶺南文化”等)特色凸顯的重要原因;箕子朝鮮,就是周王朝的封國。秦代實行中央集權帝制,在中原地區直轄郡縣,但在周邊地區仍然實行屬國自治制度。自漢代開始,漢文化圈開始在環中國海地區擴大,兩漢海外直轄和藩屬自治地區主要是朝鮮半島、日本列島、支那半島(中南半島)。
朝鮮半島北部由衛氏朝鮮改為漢朝直轄郡縣地區,設置為四個郡,后郡縣撤并,改為地方部族自治地區,此后無論是半島三國時期,還是新羅、高麗、朝鮮時期,都是中原王朝的屬國地區(元朝曾將其直轄為行省,但也與中原地區的行省有別)。
在日本列島,其倭國受漢王朝封為屬國,其王稱“漢倭奴王”。⑧日本各地政權和統一政權向大陸中央王朝朝貢并接受冊封,自漢朝至隋朝之前是緊密型的,唐朝大多時期只朝貢不受封(唐朝日本接受中土文化最多、最直接、最普遍、最全面),宋朝大部分時期朝貢并受封,明朝時期朝貢時間較長,受封時間較短,清朝不再朝貢,并在其明治“維新”后“脫亞入歐”,接受西方制度變為軍國主義國家。
東南亞群島和支那半島地區,自秦漢開始設置郡縣和藩屬自治地區,其中今越南地區在秦漢直至晚清,一直是中原王朝的直轄郡縣或屬國自治地區;東南亞群島及馬六甲地區也大多同樣,但較支那半島地區為晚,大多自唐宋時期。
明清時代,中國的屬國主要有朝鮮、琉球、安南、緬甸、老撾、暹羅、呂宋、蘇祿、爪哇、馬拉加、尼泊爾、不丹等周邊地區,以及南亞、非洲東部地區的一些王國政權。其中琉球自明初洪武直至晚清,自公元1372年正式納入中國王朝封貢體制至1872年被日本侵占,整整500年。中日其后為此談判多年,懸而未果,因而一直被日本霸占。
東亞環中國海漢文化圈的構建,主要是通過海上交通網絡和官方與民間的航海往來實現的。數千年中,數不盡數的中外使臣使團的海上往來,構成了中央政府與屬國政府政治關系和上層文化關系;數不盡數的中外商品商民和移民的海上往來,構成了在民間層面上漢文化的對外傳播和海外文化對中原文化的影響、中外文化的互動發展。
東亞漢文化圈隸屬中國中原王朝的歷史的終結,始自19世紀中葉西方殖民勢力先是對這些屬國的侵略和霸占殖民,后是對中國王朝本土的侵略。在殖民帝國主義和國內投降派、洋務派等內奸、代理人里應外合對清朝政府的脅迫下,清政府與西方和日本簽訂了一個個賣國條約,大部分屬國被割讓出去。例如,日本通過與晚清政府簽訂的條約先是操縱朝鮮“獨立”進而將其吞并;法國也通過與晚清政府的條約得以在越南殖民。至于東南亞島嶼地區各政權被西方先后“正式”殖民而不再受封和朝貢,這是晚清本土自顧不暇的結果。
自近代已降,漢文化圈的政治共同體體制被西方打破、在現代化進程中被官方中斷,因而其經濟、文化共同體的機制和功能,也隨之解體,退居次要地位。
西方東侵、西方文化東漸,與東方國家內部的投降派和西方代理人里應外合,在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上逼迫政府就范,導致東方世界“漢文化圈”中的漢文化走向式微。政治體制上,是西方民族國家理念下各自“獨立自主”的“國家”。但日本、韓國一直有西方國家駐軍,其安全受到西方國家的“保護”,因此,實際上,日、韓都還并不是真正“獨立自主”的國家。越南等東南亞國家,剛剛結束其西方殖民地的歷史幾十年時間,其國家政權“習慣上”仍然不斷需要西方的“保護”和對西方的依賴。經濟體制上,走西方主導的現代工業化、商品化、市場化道路,推進經濟全球化,盡管遇到抵制(這種抵制、抗議更多地爆發在韓國),政府仍然不遺余力。這一方面是政府官員、知識階層接受了西方現代觀念的表現,一方面是科技階層、企業財團工業和商業利益驅動的結果。文化上,在其上層主導、倡導下,以西方文化為尊。主要表現就是全民學英語、到西方留學、學西方理論、學西方觀念。
同時應該看到,西方文化主導、漢文化式微,迄今不過一個半世紀。“漢文化圈”盡管在現代“國家”林立的世界格局中早已在政治層面上解體,但漢文化作為這些國家、地區的傳統文化基因,仍然普遍存續,甚至在社會傳承、生活使用中仍然是主流:
第一,漢字仍然使用。其共同使用漢字為基本文字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化的歷史難以割斷。第二,其民族語言中的漢源詞匯難以拋棄。例如朝鮮語,無論韓國、朝鮮怎么“去漢化”、“去中國化”,其60%到70%的詞匯是漢語語源詞匯。第三,政府組織結構和郡縣制的基本行政制度,延續的仍然是中國化傳統。第四,其歲時歷法制度盡管都已西方化,基督“公元”化,但其歷史上“奉中國正朔”所形成的傳統歷法仍然在民間施行,即使是西方化了的歷法中的“年中行事”,即某月某日的“節日”內涵,仍然大多是傳統的源于中國的歲時節日。第五,其文學、藝術,如詩歌、小說、戲曲、書法、繪畫等文學藝術樣式及其審美情趣與心理文化,至今無不是中國化與其地方化、民族化融匯的產物。第六,其中國化的家族世系、家庭倫理、家教文化和人生禮儀制度,至今在環中國海地區,尤其是朝鮮半島、中南半島的越南地區,仍然沒有改變。第七,無論官方推行或壓抑,其民間文化仍然通行儒家文化為主體、主流,盡管雜糅了一些西方的宗教與世俗文化,傳統價值觀念,如天人合一、仁義禮智信、身土不二等人倫道德、義利價值,至今仍然在發揮著基礎的、底蘊的作用。第八,共同的心理情懷和審美情感。這些源于中國文化影響的“東方特性”,已經成為在環中國海區域各民族中難以根除、也不可能泯滅的“已經溶化在血液中”的文化基因。這里再著重強調三個概念:
其一,“家”。漢化家族家庭社會制度仍然是環中國海主要國家、地區基層社會“細胞”的基本制度。如漢化姓名,主要在韓國、朝鮮、越南等國(日本式姓名制度是中國式姓名制度的變體),無論怎樣西化也不可能更改。朝鮮半島的大陸移民,遠古時期就有,戰國、秦漢之際出現移民潮,秦末“燕、齊、趙民避地朝鮮數萬口”;日本列島,最早的大陸移民也出現在新石器時期,有史以來,日本廣泛認同的是徐福航海大移民;東南亞華僑華人,則人口比例更大,清朝甚至成立過華人附屬清朝的蘭芳共和國⑨;至今新加坡華人占大多數,祖籍都在大陸;其他各國情況也相類。⑩
其二,“儒”。漢文化傳統仍然深度影響乃至規范著人們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生活方式。至今人們往往依然用“儒家文化圈”指稱環中國海漢文化圈。儒家經典與童蒙教育,儒家道德倫理觀念、秩序與情感,儒釋道既分又糅的宗教與民間信仰,祖宗崇拜、英雄崇拜、民間民俗鬼神信仰與祭祀,在漢文化圈國家、地區仍然作為民俗文化,在民間普遍傳承,普遍貫穿、滲透于“年中行事”尤其是家族社會、歲時節令和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之中。
其三,“漢字”。通過漢字的載體實現漢文化的傳承,是東亞漢文化圈各國各地區對其歷史的認同、對其祖宗的認同、對其文化典籍和文化傳統傳承的內在需要。不使用漢字,不傳承漢文化,就沒有人讀得懂其古書古文,沒有人懂得其國家、民族歷史,沒有人懂得其家族、姓名來歷,沒有人懂得其民俗傳統內涵,也就失去了其民族文化的“根”和“本”。盡管他們現在都以民族主義的名義夸大“本國文字”的作用,事實上卻一直在“糾結”,他們都知道已經和將要失去什么。他們很需要迷途知返。
總之,在環中國海,“人種同類,文化同宗,地緣相連,血緣相親,經濟互補互動性強,聯系緊密”——環中國海漢文化圈這一文化共同體,至今仍然擁有共同的傳統文化認同感,共同的傳統文化價值觀,共同的傳統主流文化的社會主體民眾基礎。這些“共同的擁有”,使之作為一個“文化共同體”,基本條件、要素具備。它在歷史上本來就是一個文化共同體,只不過被西方的東侵給破壞了。而如今它還能不能成為這樣一個“文化共同體”,就看我們想不想、要不要在現代條件下去著力重建了。
“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重建:問題與應對
環中國海漢文化圈這一文化共同體重建有利的基礎條件:第一,政府推動。盡管周邊國家政府的真實主張不一定都是推動“文化共同體”的重建,但至少在“說辭”上,推動東亞和平、友好,總是周邊各國的“共同主張”,至少是“主流聲音”。中國完全應該而且完全可以因勢利導,引領、主導這樣的“共同主張”和“主流聲音”,使之進入政府之間的高層對話與決策層面,由頂層設計朝著制度構建,一步步向前推進。第二,民間自覺。中國人出于善良的天性,對世界人民都是友好的,主張以和為貴。事實上,周邊國家人民由于自古深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天下一家”、“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理念也同樣根深蒂固。第三,人文交流。中國與周邊國家雙邊建交以來,相互人員往來和移民遷徙形成的社會互動越來越廣泛。尤其是基于歷史、基于移民,認祖尋宗現象所引發的共同文化、共同族源認同現象越來越多,在中日、中韓、中越等國之間司空見慣。第四,經濟一體。中國與周邊國家經濟上已經相互依存,貿易往來、經濟一體化關系越來越發展,建立經濟共同體的愿望日益強烈。關稅問題、貿易壁壘與摩擦問題、簽證可否互免等問題,都可通過共同體解決或逐漸解決。第五,和平追求。誰也不想打仗,追求和諧和平,是中國人民、周邊國家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共同之夢。東亞人民應該有信念、信心通過智慧解決爭端,和諧共建。第六,文化認同。漢文化圈周邊國家的漢文化傳承豐富,近代以來中國本土傳統文化破壞嚴重,反而出現了“中國文化在海外”之說,尤其在今日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地,漢文化元素特色明顯。
目前面臨的問題:其一,環中國海周邊各國政府在西方國家、西方經濟學家主導的“現代化”理念下,以經濟指標、經濟增長和經濟利益為國家追求目標,以世界尤其是鄰國的經濟資源、商品市場的國家“占有”為政府目的,掩蓋了政府以國民幸福為根本利益的責任和使命,這成為世界和地區不安定的最大根源。其二,環中國海周邊各國民間都在西方思想、思潮影響下,重商主義普遍流行、商人占主導地位,漢文化傳統即使在民間層面上也同樣遭到了嚴重破壞。其三,環中國海周邊各國二戰后、殖民后,在其“精英”觀念和理論主導、影響下民族主義泛起甚至泛濫,往往有意無意歪曲歷史、丑化中國,視漢文化為其民族文化而不認中國為源頭。其四,受海洋經濟發展思想、海洋競爭意識和海洋霸權主義主導,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引發的全球性“圈海運動”影響,周邊國家與我東海、南海爭端不斷加劇。其五,西方(歐美)國家依然力圖在中國周邊國家強化其干擾、影響力,分裂、破壞東亞漢文化圈的一體化。其六,中國自近代以降,西化思潮、崇洋媚外思想不時泛濫,自我輕視、甚至自我貶損,自身的中國文化自尊心、自豪感、自信力、影響能力亟待加強。環中國海漢文化共同體重新建構的應有舉措,至少應包括以下三個方向:
首先,從中國自身做起,大力傳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以此為基礎創新發展,以對中國文化主體、本位的認同感、自尊心、自豪感、自信力促進中國社會主義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提高中國文化在東亞漢文化圈乃至全世界的影響能力。
其次,國家支持文化界、學術界、社會各界組建東亞國家合作組織機構,大力開展漢文化學術研討、教育交流、民間互動交流,進一步加大向世界推廣漢語漢文化的四海一家、天下大同、協和萬邦的思想理念及其歷史作用的力度,尤其重視在漢文化圈國家的重點推廣普及,采取更多更切實際更有效的措施,全面彰顯漢文化的仁善、和美、親情、溫馨的文明魅力。
最后,建立環中國海國家地區一體化的和平、和諧機制和制度,建成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最終目標是實現環中國海和諧世界,進而建設全球全人類的和諧世界,實現“世界大同”即“天下大同”。
為此,中國需要明確建設和實現這一最終目標的理念和信念。像中國這樣一個有著至少五千年文明歷史的泱泱大國,如果將國家發展的目光、目標只限于己國之私,甚至只限于GDP的增長,沒有長遠目標乃至最終目的的設定與追求,是不可想象的。
為此,中國需要進行這一最終目標的“頂層設計”。國家的一切經濟發展指標、國際合作、外交斡旋、海洋權益維護問題上的具體舉措,可以多種多樣、多維多向,但都須指向這個最終目標。
為此,中國需要為此而建構實現這一最終目標及其“頂層設計”的基本思想、基本理論。要一方面向全體人民講明白,反映全體人民追求國泰民安、天下太平、和諧幸福的意志意愿,得到全體人民的擁護支持,一方面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國際和區域場合,宣傳、引領、主導實現這個最終目標的理想理念、制度設計和共同實施的“路線圖”。
為此,這個最終目標的先行措施應該是建構環中國海各國各地區之間在海洋上的“不爭”機制和制度。因為只有“不爭”才會指向和實現“和平”;只有“和平”才能進而實現“和諧”。
為此,必須建立海洋上的“共有”、“共享”制度。只有“共有”才能“不爭”;只有“共有”才能實現“共享”;只有“共有”、“共享”,才能實現環中國海各國各地區“海洋利益”和國家、民族“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因為只有這樣,環中國海各國各地區的海洋與社會才會是和平、和諧、生態、美好的。
“共有”、“共享”首要、也是基本的前提是“不分”。東中國海、南中國海一共就那么大,一向就是環中國海地區人民“共有”、“共享”的海洋環境與資源空間,環中國海地區人民、其他地區人民世世代代在東中國海、南中國海上自由自主地捕撈、航行,所謂“你的”、“我的”,指的只是海中島嶼的屬權,其內涵并不涉及海域;各個海域中漁民的捕撈、船員的航海,只是依照傳統和習慣的自由自主活動,只要不是走私、偷渡、叛亂,政府并不干涉。只是到了近代西方東侵殖民以及日本脫亞入歐更加野蠻的侵略殖民之后,東中國海、南中國海上的和平才被打破,東中國海、南中國海才被分割撕裂:西方人、日本人或侵占東中國海、南中國海島嶼,海戰四起;或以大機械船橫行海上,壟斷、侵占別人的或共有共享的傳統漁汛漁場等漁業資源;或開辟現代港口碼頭、海上航線,獨營獨占,搶奪、擠兌了別人的海上“飯碗”。日本向全世界投降、二戰結束之后,西方世界在其貪得無厭的物欲世界觀主導下,又導演、引領了全球性海洋資源的競爭和“海上圈地運動”,作為全球海洋競爭、圈海運動紛爭的“相互妥協”產物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出籠,使“海洋是人類共同遺產”成為一紙空文和廢話,愈發加劇了全球性海洋爭端四起和海洋國家之間關系的無情撕裂。自然地,也就導致了東中國海、南中國海不能幸免,環中國海國家、地區為了爭奪大家共同的本來十分有限、根本不夠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實施瓜分的這片“內海”而各執一詞,紛爭不斷,相互爭斗,大傷和氣,以至于不但惡言相向,而且形成海上對峙。
為此,必須淡化、降解現代國際公約、協定等對“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在海洋上的不爭、不分即共有、共享從而實現和平、和諧海洋國際秩序和區域制度建設的消極影響與破壞力度,代之以有利于和諧、合作、和平的國際公約與協定。尤其是徹底廢棄或重新修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使之真正有利于保護海洋這一“人類共同遺產”,加強各相關國家和地區對海洋“共同關愛、共同保護、共同享有”的責任、義務與權力,以“不分”從根本上實現“不爭”,從而引領、規范、促進本地區和世界的海洋和平、和諧新秩序的誕生。
以“不分”從根本上實現“不爭”,是人類實現和平進而實現和諧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最關鍵的途徑。或許不少人認為這樣做很難。其實這是現代思維、理念和理論導致的一個嚴重誤區和“盲點”。已經被西式思維化了的“現代人”們,一直被物質、權利、競爭的“下意識”思維與理論所誤,迄今還沒有這樣想問題。西方在其思維慣性下“想到的”是如何分割和多占利益,因此先是主導了一個又一個的軍事同盟條約、“限制(別人)”核武器條約等,進而又“想到”并導演制定了控制和占領世界資源與市場的“WTO”條約等一系列的“全球一體化”條約,而每一個國際“條約”都是利益的權衡、謀略的較量、爭奪與讓度的斡旋,因而每一個國際“條約”的“談判”都動輒數年、數十年,而且更多的是一直“談不攏”,其“難度”可見。而以“不分”從根本上實現“不爭”符合全人類的共同理想共同愿望,不涉及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海洋權益、利益的分割,只需探討各國各地區如何不破壞海洋資源與環境即可,這樣的“談判”,絕不可能爭吵,絕不可能有什么“談不攏”,只會“一拍即合”,成為全人類實現海洋和平、世界和平的智慧的、歡樂的盛宴。這樣的智慧,才是大智慧;而這樣的大智慧,只有在中國文化及其所主導構建的環中國海文化圈擁有的數千年東方“和合”文化中才能找到。
“環中國海文化共同體”的建成之日,也就是東亞海洋和諧世界的實現之時;東亞海洋和諧世界實現了,全球海洋和諧亦即真正的“四海一家”、“天下大同”的世界。
西方崛起于海洋爭霸、四處外侵所主導的世界“現代化”進程,其對東方世界的破壞只不過一個半世紀,是人類萬千年歷史長河中十分短暫的一瞬。這一點具有根本性的認識,即使在西方社會中也不乏其人;在東方社會,尤其是在曾經引領和主導過東亞環中國海世界長達數千年之久的中國,經歷了“近代”之后上上下下的探索、追求、嘗試、失敗、迷茫、奮斗進而走向“復興”之后,更應該有這樣的主體認知和文化自信。我們的“海洋強國”建設也好,“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也好,不應該只被視為國家經濟發展的物化的抑或作為策略的國際合作的短期目標,其最終目標指向,應該是先是區域的進而是全球的海洋和平、世界和平,進而實現“四海一家”、“天下大同”。這才是無論中國人民還是全世界所有愛好和平人民都會期之以待并完全可以實現的共同之夢。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海洋文化理論體系研究”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12&ZD113)
注釋
1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紀念中國共產黨二十八周年》,《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68頁。
2習近平:《在比利時布魯日歐洲學院的演講》,新華網,比利時布魯日2014年4月1日電。
3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新華社,北京2014年9月5日電。
4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紀念中國共產黨二十八周年》,《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469頁。
5[新]吳德耀:《古今人對孔子的評價》,《走向世界》,1989年第5期。
6“東北亞”地區包括的國家主要有中、日、韓、朝四國,因是東亞的主要地區,通常也以“東亞”指稱。
7劉信君:《中朝與中國和東南亞藩屬國朝貢制度之比較》,“在中國古代封建王朝建立的朝貢體系中,分為典型朝貢國和準朝貢國。典型朝貢國有朝鮮、越南、琉球;準朝貢國主要是其他的東亞、東南亞國家。”《廣東社會科學》,2011年第1期。
8《后漢書卷一百一十五》:“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光武賜以印綬。”《后漢書卷一百一十五》: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國王帥升獻生口(即人員)百六十人,愿請見。”漢朝頒賜“漢倭奴國王”金鈕印,1784在日本北九州出土,至今仍陳列在福岡市博物館。
9從明朝中期至清初,中國移民到東南亞地區的主要流向分布,是菲律賓的馬尼拉,印度尼西亞的巴達維亞、萬丹,泰國的北大年,暹羅的大城等。到日本的移民分布,主要是長崎和平戶。一般估計認為,在17世紀移居東南亞地區的華民總數約在9萬到10萬人之間;明末清初移民日本的華人也數量可觀,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僅在長崎的華人就達2.3萬之眾。到鴉片戰爭時,中國海外移民人口增長迅速,總數已達100萬到150萬之多,遍布東南亞、東北亞各地。其中人數增長突出的,一是暹羅,由于華商和潮州人種植業的發展而成為中國海外移民最聚集的地區,人數約達70萬到100萬;二是婆羅洲礦業的繁榮使中國移民迅速趨集,鴉片戰爭前夕已達15萬之多;爪哇地區華民總數約在11萬到12萬之間;馬來半島的種植園區、礦區以及英屬海峽殖民地的新埠檳城、馬六甲、新加坡等地,中國移民亦大大增加;越南、緬甸的中國移民到鴉片戰爭前夕也發展到各有10多萬的數量。楊國楨等:《明清中國沿海社會與海外移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9~45頁。
10目前,從華僑華人的海外分布看,超過80%居住在東南亞,其余依次是美洲、歐洲、澳洲、非洲。據我國僑務部門和相關學界近年來研究統計的數字,東南亞國家中,泰國華僑華人850萬(2006)占當地人口14%,印尼華僑華人750萬(2005),占當地人口3.1%,馬來西亞710萬(2008),占當地人口26.5%,新加坡270萬(2009),占當地人口75.6%,菲律賓150萬(2004),緬甸130萬(2003),越南1,263,570(2006)。以上為亞洲華裔人口超過100萬的地區。從華僑華人的祖籍看,廣東籍占54%,福建籍占25%,海南籍占6%,其他省、市、自治區共占15%(其中以臺灣、廣西、山東、新疆、云南為主)。在東南亞,粵籍、閩籍和其他省市之比為5∶3∶2。若以方言劃分,使用閩南(泉州)、廣府(廣州)、潮州、客家四種方言的人,占海外華僑華人總數的80%左右。見中國新聞社《世界華商發展報告》課題組:《2008年世界華商發展報告》中國新聞社2009年2月2日發布。http://i5.chinaqw.com/2008ind/2008ind.html。
The Great Strategy of Re-establishing the Circum China Seas Cultural Community
—On the Cultural Essence of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Qu Jinliang
Abstract: The "Circum China Seas Cultural Community" not only reflects the cultural genes, characteristics and heritage of the various countries around the China seas, but generally embodies their common cultural trait which centers on Chinese culture and takes it as the mainstay. Its basic connotation is the "Circum China Seas Han Culture Circle". The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Community" means to reconstruct and develop a harmonious world of marine civilization that has been predominantly based on the Chinese Han culture for thousands of years and pursued an ethical order of "ensuring all nations coexist peacefully", "great harmony in the world", and "all people belong to one family." This is the appropriate connotation of and the target for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developing China's "sea power" and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Keywords: circum China seas, Han culture circle, cultural community, the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曲金良,中國海洋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博導,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長。 研究方向為民俗文化學、海洋文化學。主要著作有《中國民俗文化論》、《中國海洋文化史長編》、《海洋文化概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