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者通過設計調查問卷的方式,對河北省城鄉居民養老問題展開了實地調查,獲取了第一手研究的數據。分析了解社區托老所的發展現狀以及制約河北省社區托老所發展的原因。在此基礎上,對社區托老養老需求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統計分析,并提出了發展社區托老所的相應對策建議。
【關鍵詞】河北省 社區托老所 實地調查
根據聯合國標準,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過7%就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根據2010年河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65歲及以上人口為5919726人,占8.24%。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9個百分點。這說明河北省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而且隨著人口預期壽命的提高和生育率的下降,老齡化程度還將繼續加劇,養老服務問題也將愈加凸現。但是受“兒孫繞膝享天倫之樂”傳統文化的影響,很多老人不愿離開家庭。初煒等(2007)在養老需求調查中發現有79%的老人選擇家庭養老。為了方便子女照顧長輩,適應傳統文化,社區托老所應運而生。它和傳統養老院的區別在于經營方式靈活,適合白天獨自在家的老年人,為他們提供白天“托管”服務,供應一日三餐。子女在工作忙時可將長輩托管在社區托老所,老人白天可以在此接受照顧和參與活動,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提高老年人的晚年養老生活質量,讓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本文選取河北省六個城鄉居民為調查對象,采用分城區隨機抽樣方式,通過問卷設計、發放、回收和數據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對托老養老需求狀況及影響因素進行實地調查,并基于調查結果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以期解決日益嚴重的養老問題。
社區托老所發展現狀
托老所是指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養老服務的設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托老所同傳統的養老院有所不同,老人白天到托老所,晚上回家仍可享受天倫之樂,并且收費不高,容易為老人接受。國家積極鼓勵和扶持托老所的建立。2000年10月1日施行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投資興辦,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2月9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取積極措施,大力支持發展各類社會養老服務機構。2012年中國紅十字總會事業發展中心啟動“曜陽”托老所養老服務公益項目。
河北省積極響應黨的號召,2011年5月18日,張家口市首家社區老年人、殘疾人日間照料站—橋東區紅旗樓“陽光家園”愛心托養服務中心揭牌成立。2012年10月30日,河北省省會新華區寧安街道“日間照料中心”正式舉行揭牌儀式,老人們白天來,晚上走,他們在這里除了能聚到一起聊天排解寂寞外,還可以下棋、看書、寫字消遣,也可以隨時到醫療保健室量血壓、測體重,關注身體健康指標,而一些常見疾病可以在這里接受治療。該中心還配有餐廳,老人在這里可以吃到便宜的午餐,很受老人們的歡迎。但是截止到2013年6月,河北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高達1028萬,養老服務缺口依然巨大,托老所資源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養老需求。
問卷設計與調查實施
針對以居民需求為導向的新型養老方式—托老養老入托意愿及其影響因素,根據新型養老方式現行制度、政策規定及已有文獻資料(齊潘云、蔡葆晨,2005;李超、成新軒,2012;傅玳,2013等),本次調查問卷設計基本信息和認知、意愿等主觀態度信息兩類題項。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文化程度)和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收入、收入來源、家庭支出、支出去向);認知、意愿等主觀態度信息包括托老養老需求、入托意愿和新型農村養老模式選擇三方面內容。
本調查旨在深入了解河北省城鄉居民的養老需求、參加托老養老的意愿和期望選擇的養老模式。分別對石家莊、唐山、保定、滄州、邯鄲、廊坊等地市進行了調研。各城市均選取了城市、農村分別調查。城市中的調查主要在人口密集度比較大的商場、超市以及社區進行;對于農村的調查,主要是采取上門詢問方式,以及問卷調查兩種方式。每個城市分別發放100張問卷,共600份,收回有效問卷592份。對有效問卷進行數據錄入、整理與統計分析。
影響托老養老需求的因素分析
年齡因素。由表1可以看出最能接受托老養老方式的是年輕人,而老年人對托老養老這種新型養老方式的認可度較低。這是因為年輕人中大多數接受過高等教育,與老年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有著較大的差別,在思想上更加開放,接受新事物的程度較高;而老年人中,尤其是55歲以上的老年人,在面臨著家庭養老和托老養老的抉擇時,往往會沿襲著傳統觀念選擇家庭養老,對于托老養老這種新興事物在心里上往往不好接受。所以托老養老方式在現實條件下不能夠大范圍的推廣,被老年人接受,但是在以后隨著人們對托老養老的了解,這種新型養老模式需求將會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表1:年齡因素與托老養老需求的數據統計
職業因素。在職業對托老養老的需求數據分析中,在職人員的接受程度是較高的,在職人員中多是能夠依靠自己的現有儲蓄或者退休后的養老金養老,對于傳統的養老方式—養兒防老的模式本身沒有思想上的依賴性,托老養老方式于他們而言更加自由和靈活,所以這樣的養老方式能夠為大眾接受。相對比而言,最不能接受這種養老模式的是農民,在傳統的觀念中,享樂天倫是他們為之奮斗一輩子的目標,這種目標中必然就包含著享樂子女的照顧,所以,傳統觀念較強而且信息相對閉塞的農村對托老養老模式有著很大抵觸情緒。
表2:職業因素與托老養老需求的數據統計
收入因素。分析結果如下圖,參加調查的592人中,51.01%的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2000~4000元占24.32%,4000~6000元占17.57%,6000~8000元占4.56%,8000元以上占2.54%。在以上幾個分組中,接受托老的比例分別占各收入人數的29.80%、32.64%、68.27%、48.15%、60.00%。不接受的分別占43.04%、31.25%、19.23%、18.52%、13.33%。無所謂的分別占27.16%、36.11%、12.50%、33.33%、26.67%。通過這些數據得出收入水平高的人對托老需求相對還是比較高的。人們的收入水平決定了他是否能交得起入托費。人們的收入越高,生活水平也就越好,有了更多可支配的現金,才有能力支付托老養老的一些費用,所以收入影響著人們對托老養老的需求。
圖1:收入因素與托老養老需求的數據統計
文化程度因素。表3數據顯示,大學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愿意接受托老養老的人群占總人數的比例高達60%。可見托老的接受程度和人們的受教育程度有很大的關系,文化程度較低的人群對于托老養老是存在排斥的,這與其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關聯。往往低學歷的人群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較弱,直接影響了其入托意愿,而學歷較高的人,受過高等教育,認識事物、接受事物的能力一般也較強,文化程度因素與托老養老需求表現出正相關的關系。目前中國已經在農村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隨著接受教育的人群擴大,托老養老需求將會進一步增加。
表3:文化程度因素與托老養老需求的數據統計
居住地因素。調查人數中農村人口占調查總人口的42.40%,城鎮占57.60%。在調查的農村人口中有77.69%的人不接受托老這種養老方式,這是由于絕大多數農村的家庭結構都是老人—中年或年輕夫婦—孩子這么三代人一起生活,從而形成了在家養老的生存格局。在農村中,有正式工作的人很少,大多數人都是外出打散工或者是務農,對于務農的人來說,時間相對自由些,能分出時間來照顧老人,所以農村的人們還是傾向于家庭養老。而在經濟水平發展高一點的城鎮,接受托老的人數要比不接受托老的人數多一些。這是因為城鎮的居民生活水平較高,接觸新事物機會較多,思想比較超前,所以托老養老方式更容易接受。
身體狀況因素分析。對于老年人而言,身體狀況是其影響托老養老需求的重要因素。身體狀況好的老年人,性格上更加開朗,較容易與人接觸,而身體狀況較差,尤其是那些不能夠接受身體狀況惡化的老年人對于家人更加依賴,更傾向于家庭養老。再者由于一些養老機構有些職員的素質較低,虐待老人現象時有發生,這使得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對于任何養老模式都難以接受,從而影響到托老養老的需求。
表4:身體狀況因素與托老養老需求的數據統計
對托老養老的認知程度。在我們實地調查的過程中,有很多人都不明白“托老”這一個詞語的意思,托老這一新生事物,發展的時間較短,所以大家對于它的了解都是微乎其微。我省的托老所又比較少,更加導致了人民群眾對于托老的認識存在著很大的不足,導致了托老養老產業的發展緩慢。
法律制度因素。在調查中,不少老人及子女在考慮一旦入托老所,出了問題,沒有法律依據,向誰申訴?《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對托老養老有權威和規范的界定。缺少法律保障,往往使人們望而卻步。這確實是我國養老機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所以政府更應該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從而使百姓們更加地信任我們的養老機構,也能讓人們在遇到困難時有法可依。只有這樣人們才可能接受托老養老方式,從而增加托老養老需求。
另外,附近是否有養老機構、是否有養老資金保障等也是影響托老養老需求的因素。如果附近沒有養老機構,那么他們的家人就不能更加方便地讓別人代替自己來照顧老人,就會增加托老養老的需求;如果人們有養老資金保障,那么對支付入托費就有了更多的保障,更容易選擇托老養老這種方式。
發展社區托老所的對策建議
多與群眾溝通,從而提供能滿足各階層的托老服務。由于各階層的人們的思想觀念、接受程度不同,我們應該量體裁衣,使各階層的人都能得到相應的托老養老服務。多與群眾溝通,走到群眾中去,我們才能更加深入地了解到群眾想要的是什么,才能使得我們的社區托老所真正做到服務于民,滿足各層次的人們的養老需求。
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增加人們的養老能力。透過問卷分析我們發現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托老養老需求將增加。城鄉收入的不平衡,農村生活水平明顯低于城市,因此要統籌經濟發展,縮短貧富差距,使得更多的人能夠負擔得起入托費,從而促進社區托老所的發展。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們的托老意識。由于我國的人口格局發生了變化,我們更應該開展新的養老方式來滿足我國人口的老齡化需求。所以應該積極地向人民群眾宣傳托老養老的優勢,做到讓每個人都了解到托老養老的便民之處。可以通過直接走到群眾中去宣傳,派發公益廣告,定期地開辦相關講座等措施來增強人們的托老養老觀念,提高人們的托老意識。
增加政府對托老所的資金補貼。托老所屬于福利性機構,老人進托老所的收費不高,餐費也相對便宜,但是托老所集日間照料、養老、醫療、休閑、護理于一體,成本較高。因此為了保證它能正常的運轉,鼓勵大家發展托老產業,政府應該適當地給予托老所補貼。同時也有更利于托老所向設施健全、配套齊全、舒適便利的方向發展。馬靜(2007)對吉林省城鎮養老服務體系產業發展進行的研究,也提出了應加強政府扶持這一建議。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服務質量。一個新生事業的發展都需要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來約束和支持,托老制度也不例外。如果政府不能發布相關的法律制度來約束、要求托老所,那么人們將會對托老所產生強烈的不信任感,尤其是目前出現的護工人員虐待老人現象等負面影響,將會嚴重影響人們的托老養老需求。因此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法規來規范托老所,使其能在一個既能保證人們的托老需求,又能維持社會穩定的環境下成長。
(作者分別為河北金融學院副教授,中共唐山市委黨校講師;本文系2013年河北金融學院科研基金資助項目和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編號分別為:JY201303、12BJY034)
責編/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