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正在改變中國金融的業態和格局,也帶來新的挑戰。以去年阿里公司推出的余額寶 為例,如馬云 所說,一些人對互聯網上的新生事物,第一是看不到,然后是看不起,接著是看不懂,最后是來不及。余額寶這個互聯網金融的新物種已經長成了龐然大物,半年的時間里,最多時達8000多萬用戶,5000多億元資金規模,傳統金融機構都驚呆了,擔心自己來不及了!今年商業銀行覺得要發起反攻,輿論上有鼓吹余額寶是吸血蟲的論調,市場上商業銀行試圖對互聯網金融反戈一擊。
如此激烈沖突的局面也讓一直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央行 面對巨大的壓力:互聯網金融的新物種會長成什么模樣,誰都不知道。創新就意味著風險,鼓勵創新的同時又要注意風險管理。其實大家都知道最高決策層和監管執行層一直非常關注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如果沒有監管層的支持,第三方支付不可能發牌照,如果沒有中央政府的鼓勵,互聯網金融也不會寫進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去。
由于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一定風險,有關于互聯網金融企業出現掃碼支付問題的事故和糾紛投訴,央行采用的策略是“暫停”虛擬信用卡和掃碼支付,讓他們排查安全隱患、評估風險管理和制定應急預案,并上報央行備案。但是在互聯網環境下,政策文件制定過程出現與傳統金融業不一樣的情況,央行對第三方支付監管辦法的征求意見稿馬上被放到網上。各種輿論通過互聯網一發酵,過度解讀過度反應馬上就傳導到股市上,互聯網金融概念股跌停。其實問題沒有那么嚴重,筆者認為,這是互聯網時代的公民參與和理性表達還沒有形成,部分民眾不了解政府文件起草過程,引起的各種猜測和討論。
我們應該看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大勢已定,世界潮流,浩浩湯湯,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潮流有高潮也會有低潮,是波浪式的前進,中間難免有些波折。雖然發展過程中有些爭議,但不會改變這種趨勢。
到現在為止,互聯網金融發展到底起到什么作用呢?其實余額寶互聯網金融特質不是很明顯,還不太能充分體現互聯網金融的效應。真正創新力度更大的是P2P平臺,可能做出撮合匹配、金融脫媒、信用評級的創新。還有眾籌平臺,如果眾籌平臺發展起來,交易所的很多功能可以被替代掉。P2P和眾籌是多層次金融市場的基礎,這些更具創新更有互聯網金融特質的平臺還有待發展。但是,僅一個余額寶就產生了強烈的鯰魚效應,對金融生態和整個金融格局造成了異變。因為余額寶改變的不僅僅是銷售渠道,更重要的是改變了出發點,以用戶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邏輯和結構就不一樣。
互聯網金融也會讓監管層面臨新的問題和挑戰。有時候看不見的手無法處理時,就得用看得見的手進行干預。政府的干預遭到了市場的集體抵制時怎么辦?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第三部門的重要性,一個社會健全的、穩定的結構是由三個部門組成,第一部門政府組織、第二部門市場組織、第三部門社會組織。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離不開社會組織創新的支持。
互聯網世界的興起需要新規則,不是一開始就全部由國家立法機構來立法,而是需要內生的、自生秩序的形成。互聯網世界的形成過程中,需要我們發現規則,提煉規則。
現在互聯網金融的某些細分領域還沒有形成共識,監管層一個文件草案被放到網上馬上引起各方熱議乃至輿情鼎沸,以后這種情況可能還會更多。互聯網金融需要監管者調整思路。因此,筆者提出軟法治理和柔性監管,讓社會創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產業的發展需要有社會組織,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引導企業形成產品的規則、企業的規則標準流程,提煉出來形成行業標準,形成我們的社會組織、公約,這也是一種立法,現代法學稱之為軟法。這些立法如果取得了更廣泛的社會共識,將來就可以上升為國家意志,成為剛性的硬法。
柔性監管不是態度如何,而是在機制設置中是不是有緩沖帶、是不是有彈性。在加強社會組織的前提下,在我們承認軟法和硬法相互結合的機制下,當政府有什么想法時,先通過社會組織進行傳導給市場。當市場有反對和抵制時,首先沖擊的是社會組織,緩解了對政府的反對和抵制,形成了緩沖帶,軟法是一種自生的過程和內生的秩序。因此,互聯網金融適度監管需要社會創新及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