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要有效化解城鎮化部署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之間的矛盾,關鍵是統籌做好消除障礙的“加減法”。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的生產、生活空間發展余地已經不大,重點是做“減法”;未來城鎮化的發展潛力將主要集中于新興中小城市,要做好“加法”,使其在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迅速提高。
有七成農村戶籍流動人口愿在城市長期居住,卻不愿放棄農村戶籍落戶城市。這是前不久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有關人士披露的調查結論。從表象上看,戶籍問題確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一個障礙。
稍有生活常識的人們都很清楚,現行戶籍制度的問題并非局限于戶籍管理本身,而在于戶籍背后的社會福利。簡單地說,城市居民的戶籍背后附加著醫保、養老福利等;農村居民戶籍背后附加著承包土地的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希望在城市生活,目的是獲得比從事個體農業生產更高的收入;不愿放棄農村戶籍,是擔心得不到城市居民的社會保障。廣大寄居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的希望與擔心,歸為一點,就是渴望過上好日子。
這個并不過分的愿望,遇到的阻力到底在哪兒?答案本身并不難找:只要逐步剝離戶籍背后的“隱性福利”,所謂的戶籍制度障礙就會相應排除。但如果僅僅圍繞戶籍制度做剝離福利的“減法”,是遠遠不夠的。有關調查還顯示,在有意愿落戶城市者中,70%的人口希望落戶大城市。這一動向提醒我們,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還要重點關注民眾的選擇理性。
按照現行城鎮化的戰略部署,大城市落戶條件要合理確定,特大城市人口規模要嚴格控制。但從渴望在大城市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的選擇意愿上看,他們的切身感受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就業機會多、城市管理水平高、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相對完善。如何有效化解城鎮化部署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之間的矛盾選擇?關鍵是統籌做好消除障礙的“加減法”。
從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看,雖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現有就業機會、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等,普遍可能高于中小城市,但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的生產、生活空間發展余地已經不大,特別是生態空間已經暴露出許多問題,如城市擁堵、霧霾頻現、資源過載等矛盾日益突出等。種種跡象表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未來解決上述問題重點不是繼續做“加法”而是做“減法”。要加大輿論宣傳引導力度,幫助農業轉移人口規避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落戶的選擇風險,著重在講清道理上做好文章。
從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政策導向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這表明,未來城鎮化的發展潛力將主要集中于新興中小城市。現實的問題是,亟待發展的新興市鎮,能否在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管理水平等諸多方面迅速提高?這正是需要做好“加法”的著力點。首先,要立足城市自身資源稟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帶動符合資源條件特點和生態環保要求的產業和相關服務業加快發展,不斷擴大就業機會;其次,要強化城市間、城鄉間市場化分工協作,不斷擴展城市發展潛力,促進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水平同步提高,增強城市競爭力。提高新興中小城市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吸引力,政府不能以GDP和稅收為“指揮棒”大搞政府建城運動和“政績”短期行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也不能指望坐享其成,而要靠勤勞的雙手積極參與城鎮化建設,不斷開創自己幸福美好的新生活。